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文本

2024年 4月 9日09:16:44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文本已关闭评论 0

第15篇、爱情故事最好的他们最后才相遇

那天零点刚过,志恒在工作岗位上迎来了35岁的生日。作为一名飞机技师,他早已习惯这样没有规律的生活,再加上自己不善言谈,至今还是孤身一人。

下班时,迎面撞上单位领导带着电视台的摄制组来录节目,领导拍着志恒的肩膀说:“正好你刚忙完,就采访你吧。”说完领导转身就走了。

记者问志恒:“每天要检查多少工作。”志恒答:“挺多的。”“挺多是多少?”“120多项吧。”“是不是特别辛苦。”“还好。”

节目的编导卓静对志恒的表现不是很满意,问他:“能不能拍一些你工作时的样子。”志恒说:“我工作结束了,要拍明天来吧。”

熬了一个大晚上,拍摄并不顺利,卓静愤愤地带着栏目小组走出机场,车开到一半抛了锚,折腾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进展。

如今做节目不容易,收视率低会被撤下来。卓静显然不想让手下的组员没饭吃,尽管自己已经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为了不让大家失望,她没日没夜地干。

这时,视线内忽然闯进来一个人,志恒拿起工具不由分说开始修理,没一会,发动机就开始工作了。卓静慌慌张张地去感谢志恒,一不小心碰掉了支着前车盖的棍子,硬生生把志恒还没来得及抽出来的手夹在了里面。志恒捂着夹得通红的手,余光看了一眼卓静,忽然笑了一下,转身上车就走了。卓静看着远去的车辆,开始心心念念这个惜字如金的人。

第二天再次来到机场时,采访对象变成了另一个小伙子。采访结束后,卓静拨通了志恒的电话,问是不是因为手受伤而没来上班,她想表达感谢。两个人约在一个小饭馆内,整个吃饭的过程让卓静感觉格外舒服,志恒的言谈举止全是岁月沉淀的味道。

之后,两个人的联系逐渐频繁起来。有一天,卓静下班看见志恒的车停在单位门口,他摇下车窗,吞吞吐吐地说:“我刚好路过。”从此,他每天都扮演着刚好路过的角色。

有一次,卓静到丽江出差,工作没几天就病倒了。志恒请假飞了过去。两个人住在客栈的一个套间里,卓静睡卧室,志恒睡沙发,他们像过日子一般疗养起来,闲暇时到湖边散散步,吹吹风。

有一天,散步回来下起了雨,他们被困在一个小酒馆的屋檐下,便走进屋内小酌一下。两个人醉意微醺,她一直在说话,他安静听她说。卓静忽然有些生气,为什么他一直陪在她身边却又什么都不表示,明明大家都心知肚明,却还是不挑开这一层关系。卓静有些悲观,或许他只是无聊?

她盼着听到最想听的那一句话,他却咬紧牙关一直不说。雨水淅淅沥沥,两个人安静地对视着。志恒突然缓慢开口说:“我发现我喜欢你。”顿了一会又挤出一句,“喜欢很长时间了。”

卓静忽然觉得嗓子眼一堵,她以前听过很多次同样的话,只是不知道这次为什么让人如此心动。

就这样,他们的恋爱关系迅速确定下来,因为年纪都不小了,没过多久就把婚事提上日程。两个人把度蜜月的计划提前,一起去了内蒙古看草原。

旅行的第三天,他们开车进了一片林子,迷了路,怎么都出不来,直到听见了远处汽车的轰鸣,才随着声音的方向摸索着开出林子,可是没走多远,车子就陷进了深坑。开始时车一直往下沉,直到卡在一个地方不动。志恒打开车门,看着已经陷进去一半的轮胎吓了一跳,他不知道这里是不是沼泽区,更要命的是这个地方手机根本没有信号,两个人呼喊了几声,空旷的原野听不到任何回应。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卓静有些害怕,不安地看着志恒。这时志恒忽然直了直身子,抱紧卓静说:“我们走,一会你就踩着我的脚印走,一步不离地跟着我。”

夕阳的余晖洒在志恒肩上,幽寂的野外一瞬间亮了起来,卓静忽然一点也不觉得怕了,她紧紧地牵着志恒的手,两个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蹚出了泥沼。后来卓静说,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志恒的背影仿佛闪着光芒,带着她走出绝望的黑暗。

婚礼的那一天,志恒抬起头,面前的卓静披着婚纱,他说:“我一直不善言辞,我记得我们昨晚在微信里说的那些话,你说你庆幸嫁给了我,庆幸是这个年纪,这些话我会一直记着,老婆,我爱你,谢谢你。”卓静突然潸然泪下。

感谢那些年的遗憾与错过,感谢那些年的孤独与难过,经过种种磨难的他们,耗尽最后一分力气冒险的他们,最好的他们,故事最后才相遇。

第16篇、爱情故事爱情像一双筷子

有人说,爱情像水,温柔明亮;也有人说,爱情像酒,越久越醇;还有人说,爱情像风,来去无踪……

我说,爱情像一双筷子。

男人是一根筷子,女人是一根筷子,两根筷子有缘握在一起,成为一双筷子,那就是爱情。

一双筷子,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才能把美好的日子夹起来,送进我们的口中。男人和女人,少了哪一个都不行,一根筷子,只能蘸一点点卤汁,永远无法捕捉到生活的真正滋味。

一双筷子,必须有一个支点。西方人很难学会使用筷子,为什么?他很难找到两根筷子的平衡点。想让两根毫不相干的筷子牢牢地夹住食物,其中的一根就应该放低姿态,给另一根筷子一个有力的支点。手指的力度只是一个小小的技巧。是的,爱情往往也需要一点点技巧,但心灵的配合默契才是根本,真情是第一位的。

既然筷子的作用总是需要双方共同来完成,为什么不设计一根连体筷子?那不是筷子,而是夹子。不错,夹子也可以夹起东西,可是,夹子无法张得更大,夹子的容量是有限的。而筷子是自由的,它可以狮子大张口,把一切美好的东西尽收囊中。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因此,不要忘记,一双筷子,应该是平行的,给另一根筷子足够自由的空间,空间越大,收获就越大,只要另一根筷子,还是你们这双筷子中的一根。

第17篇、爱情故事总会有人不介意我丑并爱我

1

遇见王宏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心动。

很少有女人愿意说自己丑,但是我,真的很丑。

我肤色黑,脸颊有很多青春痘留下的疤痕。我的嘴唇很厚,鼻子很塌,鼻孔有些朝天。我的脸上总有两团横肉,胖的时候就更明显了。我的头发稀稀落落,似乎是10多岁的时候就这样了,老妈那时候带我去医院,想问问我是不是缺营养。检查的结果是我什么都不缺,我就长成这样了。

我和老妈一起住,老妈长得也丑。老爸是建筑工人,常年在外,很多时候过年都不回来。有时候朋友和老爸开玩笑:“把你媳妇一个人留在家里,你也放心啊?”但是看到老妈,他们就知道老爸不会担心了。

老妈常常安慰我:“丑又怎么样,你看我。不也结婚生子过平常人的日子?女人到了50岁,美丑都一样。”我知道老妈只是安慰我,因为老妈30岁的时候,还不甘心地去拉了双眼皮。那时候老妈已经结婚了,思前想后还是去做了手术。也是那一次,老妈还纹了眉,做了唇线,但不管怎么做,她还是丑。

我27岁了,因为丑,还没有谈过恋爱。

大学的时候,我也曾经单恋过,喜欢一个男生。那个男生大概是听说我喜欢他,很长的一段时间,对我也算不错,有时候主动和我说话,让我帮他个小忙什么的,有时候也找我借钱,他借的钱从来没有还过。我没有向他要过,我想他大概觉得我那么丑,他能给我一个暗恋的机会已经很对得起我了。大四的时候,他借了很大的一笔钱,那笔钱是我半年的生活费。我不敢告诉老妈,半年的时间里我一直打工赚生活费。

当过完那半年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像我这么丑的女孩,根本就没有必要谈恋爱,或者说,谈恋爱也是自取其辱。

我毕业了,好不容易在一个小贸易公司找到工作。做仓库管理员。我知道公司的用意,我在仓库待着,和别人接触的机会少,不会影响公司形象。

我一个人在仓库里,有人来取货就做好归类和登记,没有人来的时候就坐在角落里看书。我赚得不多,刚刚够生活。因为丑,我不喜欢和别人接触,但是我很喜欢这份工作,觉得一辈子做下去也不错。

2

王宏是公司新来的经理,有时候会到仓库验货。他看我登记的目录,说我写的字很好。仓库里光线不好,有些潮湿,惟一的一米阳光从很高的窗户投下来。他在那束阳光的照耀下看我,只看一眼,就不看了。他说,好好工作。

几天后,我上班的时候看到他,他和我打招呼。我知道他根本记不起我叫什么,所以说了一声“嗨”,然后就结束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又是年来,那段时间,公司的业务做得不错,有时候办公室忙不过来就让我到办公室帮忙。我去的时候,常常不知道应该做什么,我已经习惯在没有人的仓库待着了,不习惯和人交流。

王宏扔给我一沓请柬,是发给业务单位的,让我在上面写名称。我写完了,他说不错,又让我去印刷厂盯着,把年末的宣传画印出来。他布置完任务,我问明白到了印刷厂联系谁,他又叫住我:“程……”写了一个下午的请柬,他也没有记住我的全名。“算了,你还是不用去了,让小刘去吧,你帮着装订一下这些资料就行。”他说。

小刘很快出发了,她是一个漂亮姑娘,大约王宏觉得让我代表公司去监工。的确上不了台面。回到家,我并没有和老妈说起这件事情。虽然我没有什么朋友,很想找一个人说说,但是在我和老妈小小的、不足40平米的屋子里,我还是忍住了。

3

我们的接触,就这样一点一点多了。

王宏有个女朋友,到过公司一次,和所有的同事说话,但是只给我留了电话号码。她有时候会打来电话和我聊天,她说我的性格很沉静,不浮躁,她喜欢和我交往。有时候,王宏告诉她自己在加班,她就会打电话问我:“他是不是在加班,还有谁在加班呢?”我大部分时候在仓库,但是能回答的,都回答了。

那天加班结束,好多同事都蹭车或者打车走了,我一个人在公交站等车。从前上学的时候,一个男生开过玩笑:“女人要是长得丑,就省了打车钱,直接走回家就行。你怕别人劫财还是劫色,劫财,你没有;劫色,成功了他都得回家哭。”要是谁像我一样,丑了这么多年,大约也学会自嘲了。

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上是王宏。他招呼我上车,送我回家。他开着车。偶尔说话,说他女朋友最近总给我打电话,他会好好说说女朋友,让她别骚扰我了,女人太多疑了不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从来没有离一个男人这么近过。车内的空间狭小,他的身体在我旁边,有一种强烈的压迫感。他沉默了很久,突然说:“程家瑶,你知不知道我有时候特别羡慕你?仓库的工作很简单,不像我,天天面对千头万绪,太难了。”

我原本没什么话说,但是说到仓库,或许因为熟悉,我放松了很多:“是啊,那儿真的很好。有时候出完了货,我就在一米阳光下看书,我什么书都看。”我停住了,有些警惕。他笑了:“没关系,仓库的工作薪水低,在薪水高的办公室,大家还偷偷玩游戏呢。”我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把我送到家,看着我走上楼才离开。我觉得很温暖,站在楼道里,站了很久才开门进屋。

4

他的女朋友,送给我绒线的帽子。我戴上,觉得自己似乎好看了一些。

他自己送过我一束小熊,像玫瑰花那样包起来,每个花枝上都有一只小熊。公司的年终餐会上,那束小熊是装饰品。年会结束后大家都走了,他把小熊递给我:“女人都喜欢这些吧?”

和女朋友分手的那一天,他喝醉了。他的女朋友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他们分手的地点,让我去看看他。我去的时候,他摇摇晃晃要开车回家,我不让他开,他非要开,还推我。后来,他到底没开,我扶着他回了他的家,把他放在床上。

他说:“明雁,不要走。”明雁是他女朋友的名字。他拉我的手,在那之前,我从来没有被男人拉过手。他拉着我的手不肯放,我就让他拉着。看着他熟睡的样子,我很想亲他一下,但是我不敢。

他的床头放了一面小镜子,很小巧,应该是明雁留下的。我打开镜子的盖子,看到了自己,小小的眼睛,厚厚的嘴唇,鼻子很塌,头发很稀疏。如果我不是这么丑,我或许会留下来陪他,但是我太丑,我不愿意他醒来的时候看到我。

我关上房门,走了。

5

那天以后,我们似乎有了一点默契。但是在人前的时候,他从来不表现出来,更不会和我说话,只有偶尔,他到仓库察看登记簿的时候。那时候往往快要下班,夕阳柔和的光淡淡地投在寂静的仓库里面,在这样的柔光下,任是谁都会看起来好看一点。

每当这时候,他就会在仓库里呆一阵子,和我聊天,我们什么都谈。还有一段时间,加班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走了,他开着车停在我面前。若不加班,或是和同事一起离开,他不会过来搭我。

我们最接近的一次,是一个夜晚。“陪我买点东西吧。”在一个小店前,他停了车。回来的时候,他握着一包烟和满满一大袋零食。

他把零食递给我,点燃烟前问我:“可以吗?”我点点头。我点头的时候,他突然抱住了我。那一瞬间,我几乎要哭了。他说:“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感觉,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

他不说“你不那么丑就好了”,而是说“如果你漂亮点儿就好了”,我一下子就真的哭起来了。

6

是的,我的确太丑,丑到从小到大,都受欺负;丑到没有男人和我说话,丑到若不是这间仓库,我很难找到工作。

我辞职了,如我所料,王宏并没有怎样挽留。大家举行了一个告别餐会。送我,也是彼此乐一乐。公司新来了两个85后小美女,一直拥簇着他。那天。大家都说我人好,脾气好,性格也温柔。他们祝我以后有不错的发展,有人还说谁能娶到我就好了,宜家宜室。

我去洗手间的时候,在门外,他又抱了我,我的头埋在他怀中。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此,我再没有见过他。

我不再到外面上班,在家里开了一间网店。无聊的时候,我也像别人一样消磨时光。那天在网上看电视剧,一个丑女嫁给超级大帅哥。在婚礼上,丑女说:“看在你还算帅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有了走美女路线希望的份上,我就不嫌你识字没我多,勉强嫁给你吧。”帅哥说:“看在你识字多的份上,看在你给了我们未来的女儿就算走不了美女路线,还有点希望走才女路线的份上,我也不嫌弃你了。”两个人相拥亲吻。

那是一个很有才气的丑女,她压根没有我丑。我不过是一个家境普通、没有才气、极丑的女人。我知道,我不能和她比。

因为丑,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我宁愿王宏的拥抱,王宏的不舍,是因为浅浅的爱情,也不愿那是因为深深的怜悯。

第18篇、爱情故事极致爱情,也可能是高纯度毒药

十年前,我第一次读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时,被这个故事深深震撼,也被主人公石神的爱情观打动。而现在再看这个故事,却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妥当,就连石神的爱情观,也觉得有一点恐怖。

石神是一心一意沉浸在数学世界里的天才,生活在极度孤独之中,在他对人生感到绝望的时候,隔壁搬来了母女俩,她们的欢声笑语拯救了他。后来,那位年轻母亲靖子被前夫暴打,失手杀死了前夫,石神主动找上门去,设下瞒天过海之计,甚至不惜搭上自己的性命来拯救靖子。

在旁人看来,这就是爱的极致了。当年的我,也曾被这种爱打动,但现在却觉得,这其实是一种原教旨主义爱情。什么是原教旨主义爱情呢?就是追求爱的极致、爱的纯度,把爱情理想化、神圣化,按照经典诗歌、小说里描绘的方式去经营爱情;动不动就呼天抢地,要死要活,完全排他,完全不考虑对方的感受,用这种极致的、纯粹的爱情让自己变得伟大,或者说,显得伟大。

石神在感情上所达到的深度,是常人所不能及的。但另一方面,他的感情也是常人消受不起的。首先,他追求极致。他暗恋靖子到极致,从头到尾不向靖子表达自己的感受,只是默默守护在一边。暗恋也可以变成明恋,暗恋也有很多种形式,但他不,他保持着一个姿态,毫无变通的余地,把暗恋推向极致。被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暗恋着,的确有点恐怖。

其次,他追求经典性。他爱上靖子,就甘愿为她做任何事,为她杀人,甚至为她付出后半生。表面上,他是为了感谢靖子在他绝望的时候救过他,实际上,靖子有没有帮过他,一点都不重要。他只是需要一个对象,来帮助他完成一场高纯度的爱情,甚至为爱情付出生命,因为,经典小说、诗歌里的爱情就是这样。他希望模仿这种经典爱情,让自己的爱也成为经典。所以,当他走进靖子的房间,看到靖子杀死的前夫躺在地上时,简直眼前一亮,他终于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经典爱情之梦。

对他来说,爱情其实就是他生活里的一个作品、一个课题、一种生命极致。常人做不到的,他做到了,常人达不到的,他達到了。这样的爱,看起来是不顾一切的,实际上是高度理性、高度自私的。这样的爱情,没有人消受得了。所以,靖子最后的做法,也不意外。

现实生活中,这种爱情原教旨主义分子,也有很多。

每天要给自己的伴侣打无数电话,发无数微信,密切监控对方的一举一动,控制对方生活里的一切细节,要求绝对忠贞,绝对纯洁,这是爱情原教旨主义。

容不下爱情中的任何瑕疵,没有一点弹性空间,伴侣犯错,不给任何原谅机会,甚至连伴侣的表达中出现了什么问题,也会上升到精神分析的角度去细加解剖,这是爱情原教旨主义。

曾看到有女孩子发微博,讲自己男朋友在一个小事故发生时下意识地逃开后,才想起女孩,女孩于是被深深伤害,来征求广大网友的意见——他到底爱不爱她,他是不是只想着自己,以及要不要分手?电影《春娇救志明》里也有类似一幕,但春娇并不是那种“水清无鱼”的人,她最终认清了志明,也认清了自己,知道双方都并不是完美的人,不能以完美的标准去要求对方。

当然,这种原教旨主义,也不只存在于爱情之中,很多人都有这种原教旨主义倾向。例如,一些意见领袖,刻板地遵从经典著作,把一切理论都推向极致,讨论任何事情都要求纯度;他们分不清敌友,一些人明明是站在他的阵营里的,但因为表达不够精准,态度不够坚决,也会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他们要的,是没有杂质的、毫无瑕疵的纯度。而纯度的标准,由他们制定。

身在爱情之中,自己不要追求极致,也不向对方要求极致爱情,对现实中把爱情极致化的人抱有警惕,这是我们泥沙俱下的人生里,最安全的爱情姿态。

第19篇、爱情故事爱情里的路人甲

爱情里的路人甲,有些负担不起的爱,还是不要触碰了;有些无法成全的幸福,也别轻易许诺。

【这姑娘酷毙了】

24岁的崔浩,开着一间面店,忙时卖面,闲时玩游戏,好不惬意。

直到那个深夜,有个醉汉忽然闯进他的店里闹,他才知道惬意的生活也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那会儿他准备收工正在算账,其他服务员已经下班,店里就他一人,醉汉进来时也没注意,等到醉汉从冰柜里拿了3瓶白酒要走的时候,他才喊了一声:“大哥,还没给钱呢?”

谁曾想,这一声叫喊,直接把醉汉给惹火了,醉汉语无伦次地一边打嗝一边嘟囔,走过去直接揪住崔浩的衣领,“你TM说谁不给钱!”

早知道会是这种局面,崔浩倒宁愿亏了那几瓶白酒的钱。跟醉汉比起来,他那小身板着实太文弱了,哪敢硬碰硬啊!“大哥您说得对,这酒小弟请了!您放心喝!”他试图稳住醉汉。

那场面持续了好一会儿,店里进来个姑娘要点面,崔浩使眼色让姑娘赶紧走,他可不想连累顾客也受伤。谁曾想那姑娘瞅了一会儿,直接上前把醉汉制服了,那招式比电影里还动人心魄,醉汉明明比姑娘强壮许多却拜了下风。

站在一旁的崔浩惊得瞪直了眼,天啊!这姑娘酷毙了!

是的,这就是鹿希在崔浩世界里的惊艳登场,也让他一眼着了迷。

只是那天鹿希帮崔浩搞定醉汉就直接走了,也没回来买面。崔浩站在温柔的夜风里好不失落,他都还来不及道谢呢!

崔浩总觉得鹿希像一个人,想了很久也不得要领,直到那天看到林志颖代言的广告,他才想起来,鹿希特别像《绝代双骄》里的小辣椒!

无论如何,他都要找到她道个谢!他努力辨认着走进面店的每一张面孔,还是徒劳。毕竟这世上多的是擦肩而过,多的是相见不相识。很多时候,当你刻意去寻找,总是容易被失落填满,然而当放下执念时,反而会遇见。

再见到鹿希,已经是半个月之后的一天,差不多晚上9点钟左右,崔浩正低头看手机,来了客人也只随意地问了句,您要点什么?

“牛肉面多葱!”

崔浩听着这声音耳熟,抬头看了一眼,高兴地叫了起来:“你来了!”

鹿希被崔浩这激动的回应弄得一脸懵圈。崔浩嘻嘻笑着,跑到后厨去煮面,加牛肉的时候特地加了分量,比平时要多出5倍。端到鹿希面前时,她一脸讶异,“我没加牛肉,老板你上错了。”

“没有,就是想谢谢你。”崔浩干脆就在鹿希面前坐下了。

鹿希愣了会儿,才恍然大悟,“噢,那件事啊,举手之劳。”

也是在那天,崔浩知道了她的名字,知道她就住在这附近,还知道她是俱乐部的拳击教练,给明星当过安保,生活可不是一般的丰富。

崔浩看着鹿希扑闪扑闪的眼眸,好想吻一下,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老板好像失恋了,忘了放盐】

一见钟情这种事,崔浩本来是不信的,可是鹿希没来店里吃面的日子,他就像吞了几公斤白开水,淡而无味。好不容易盼到鹿希出现,他又往面里加了满满的牛肉,小心翼翼端到她面前,每一片牛肉都是崔浩的诚意,诚意十足。

“老板,你这么做生意是要亏本的。”鹿希顿了下,直接抬头看他,“你是不是,想追我?”

被人当即戳穿,崔浩一点儿准备都没有,犹豫了好几秒才点头,尴尬地红了耳根。

“我这么彪悍的女生,没有人吃得消,你别浪费功夫了。”她自嘲地摇了摇头说,“况且你了解我吗?为什么喜欢我?会不会觉得这样的喜欢有点儿盲目?”

鹿希一句接一句问,崔浩根本招架不住。在他看来喜欢就是喜欢,就像石子投入湖泊时泛起的涟漪,是很自然的一件事情,不必问缘由。

然而他也意识到,鹿希说这些话的时候带着点儿无奈,眼神也是闪躲的,总感觉她在逃避什么。

那次仓促的告白之后,鹿希好久都不来店里,崔浩的厨艺也跟着下降了,原来美团上一溜的好评中间夹杂了非常突兀的一条:老板好像失恋了,忘了放盐。

崔浩可不是轻易放弃的人,受挫一段时间后,他干脆采取了主动追求,晚班加薪让服务员延长时间,自己去鹿希所在的俱乐部报班学习。

那天鹿希看到他出现,讶异不止:“你怎么来这儿了,碰巧?”

“不是碰巧,我报名学习,顺便追你。”崔浩说得干脆,反正之前被拒绝过一次,也不怕再被拒绝,他全然豁出去了。

也是在俱乐部的时候,崔浩从工作人员的八卦里知道了鹿希的过往。她的确有一个相恋7年的前男友,只是男友家不喜欢强势的女生,希望鹿希能考公务员或者去当老师,而不是全身心做她的俱乐部事业。最后闹掰没几个月,男友就跟别的女孩结婚了。鹿希被伤狠了,所以这些年,一直单身。

崔浩忽然理解了鹿希一开始对他的拒绝。相恋7年的男友都能在爱里转身背弃,她又有什么理由去相信崔浩?

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崔浩也不急,只是默默地陪伴在鹿希身边。

2015年深秋的夜里,鹿希出差回来,走到楼道口见到有微弱的光,再走进些发现是崔浩拎着夜宵在等她。

那种有人等待的温暖,瞬时填满了鹿希的心,在幽暗月光的衬托下,她上前紧紧拥抱住了崔浩。与此同时,她心里那道高高筑起的城墙,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瓦解了,她愿意挪出一块地方,让崔浩进来。

【太多的自以为是,看不见真相】

鹿希答应与崔浩在一起,但是她有话说在前面,如果他觉得累不想继续,一定要告诉她,别拖到最后爱情成了死局才分手。崔浩说她想太多,哪有人刚开始恋爱就担心分手的?

鹿希说她只是害怕重蹈覆轍。崔浩轻抚她的肩,说:“别怕,我会一直都在。”

说那句话的时候,崔浩是用了满腔的爱意做承诺的,可真正恋爱长久以后,他发现很多事情都变了。

他最初爱上鹿希就是因为她出手相助,觉得那样的她酷毙了,可如今却觉得见义勇为着实是一件不太理智的事情,太容易伤到自己;他以前倾慕她不活在世俗的眼光里,潇洒地选择自己的生活,现在却觉得这样的生活不太安定。如是云云。

从前倾慕的一切,都成了恋爱阻力。

在恋爱时,有甜蜜有开心,然而还有一些不可名状的情绪,大抵是崔浩的不安在作祟。

盛夏,炙热的天气让心情焦灼,崔浩的不安在这个盛夏不断升级。

本来约好两个人去看展览,可是半路上鹿希看到地铁上有猥琐男正在伤害小姑娘,她又见义勇为出手制止了,可手臂上被划了个口子,鲜血直流。崔浩当时就恼了,“你能不折腾了吗?万一这刀戳中的是你胸口怎么办?”

“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崔浩语塞,想去扶鹿希,她往边上挪了挪,避开他的手。

那日地铁发生的事,仿佛一个小钻头,在崔浩和鹿希之间敲开了一道裂缝,渐渐拉开了他们的距离,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十分怪异。

那是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傍晚,他俩吃着饭的时候鹿希接到工作电话,起身就要走。崔浩忽然起了火,“你又要走是吗?走了就别回来了。”这话一讲出来,崔浩也觉得自己无理取闹,可是他真的忍不住了,跟鹿希在一起的每一天,他都觉得鹿希爱工作胜过他,觉得自己更像可有可无的陪衬。

“你确定?”鹿希很冷静地问。

“是,反正你的学员,你的工作,哪一样都比我重要。”他赌气。

“行,如果你真的这么认为。”鹿希顿了顿,又说:“那就散了吧。”

他当时觉得鹿希可真冷血啊,他不过就是赌气,她却直接说了分手,可是无意之间,他却觉得松了一口气。

他以为自己会跟她前男友不一样,可以支持她的选择,接纳她的勇敢和不安定,可是到头来才发现,自己最终还是成了路人甲。

直到两个月后,他碰到鹿希俱乐部的工作人员,他才知道真正冷血的是自己。那人询问他们婚期定在什么时候,他无奈地说分手了。

“啊?希姐把俱乐部都转掉了,还说是为了结婚才收心的,你們怎么就分手了啊?!”

这句话,一直回荡在崔浩的耳畔,提醒着他自己有多残忍。

他以为她任性不在乎这段感情,却不曾想到她愿意做出那么大的牺牲。他其实能察觉的,可他却忽略了,太多的自以为是让他看不见真相。

这段爱,他爱得执着,爱得深刻,却也爱得怯懦,爱得自私。

爱情里的路人甲,有些负担不起的爱,还是不要触碰了;有些无法成全的幸福,也别轻易许诺……

第20篇、爱情故事败给岁月的爱情

张诚在高三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鼓起勇气给一个女孩子写了一封情书。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写这样的信件,而且是亲手用毛笔写的正楷,想要让那个女孩儿知道自己对她的一片真心。

那个女孩儿,是学校里的校花。她叫林洛洛,是校园里最漂亮的女孩儿。高挑的身材,乳脂般的肌肤,乌黑透亮的眸子像是一潭深不可测的秋水。张诚很早以前,就暗恋着这个女孩儿,可是一直没有勇气去表白。

张诚是班长。那个漂亮女孩儿林洛洛,跟张诚同班,而且是他的同桌。尽管是离得这样近,张诚却从未敢露出半点蛛丝马迹。林洛洛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她有时候会请教张诚,每到这个时候,张诚总是会耐心细致地为她讲解。张诚真的很希望,林洛洛的学习成绩能够提上来,这样他们将来就有可能考上同一所大学。

暗恋林洛洛的男孩子很多。其中有一名家里很有钱的男孩儿,一直在明目张胆地追求林洛洛。那个有钱的男孩儿,叫王策。校园里,属王策的穿戴最拉风,人又长得帅气,每天都是一身的名牌。光是脚上的名牌鞋,就是一天换一双,一两个月都不带重样的。他每天都在上学或者放学的路上,执着地等候着林洛洛。

张诚,很佩服那个王策的勇气。王策,不怕受到别人的嘲笑,也不怕会受到林洛洛的白眼和拒绝,他一如既往,风雨无阻,时常送贵重的礼物给林洛洛。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高三生活就要结束了。开毕业晚会的那天,张诚终于收到了林洛洛的回信。也是一封手写信,粉红色的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字迹:“张诚亲启”。张诚拿着信,躲在小礼堂的一个角落里,迫不及待地将信读完。他满以为,林洛洛会答应自己。可是,他被拒绝了。其实,这也在张诚的意料之中,只是拒绝的理由令他心有不甘。

原来,张诚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得到林洛洛的爱。林洛洛在信上说,她一直很欣赏张诚,因为他是学霸,是班长,也是她心里仰慕已久的人。可是,张诚从未对她有过什么表示,所以她一直很自卑,认为是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好,配不上张诚。林洛洛如今,已经答应了王策,做他的女朋友。

林洛洛在信的结尾处说,如果张诚能早一点让林洛洛知道他的心意,她后来也就不会答应那个王策。张诚的眼睛里,瞬间落下了惋惜的泪水,恨自己为何没有及早向林洛洛表白。如果他能早一步,也就不会让那个王策占据先机。

张诚初涉爱情,就无疾而终。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但是他心里却永远无法忘记林洛洛,无法释怀自己对林洛洛的爱情,虽然他们之间不曾真正的爱过。只要自己一直爱着林洛洛,这就足够了,爱情其实只是一个人的事情。爱或者不爱,都与他人无关。张诚固执地这样认为着,想起自己那份初恋的情愫,觉得这一切只不过是时间摆下的一个局。

张诚考上了外地的一所名牌大学。林洛洛,没有考上大学,去一家工厂打工去了。王策,考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只因大学在外地,所以他没有去。王策,为了跟林洛洛在一起,放弃了大学,选择在家族企业里工作。

当张诚知道王策的决定时,再一次地佩服他的勇气。王策对于林洛洛的爱,很彻底,义无反顾。

多年以后,张诚依然是单身,他的心里还是放不下林洛洛。他对林洛洛的爱,始终埋藏在心底,隐忍卑微,充满韧性,无法改变。他曾默默地想过,或许他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护这份爱情,他要永远去独自承受这份失爱的孤独。他没有林洛洛的照片,只能在夜深的时候拿起画笔,在白纸上画出林洛洛的样子。那是林洛洛在张诚心里的样子,美好而纯净。

张诚三十岁那年,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王策,也来了。可是,却没有见到林洛洛的身影。

张诚多想看看林洛洛现在的样子啊,看看她还是不是自己心里想象出来的样子?

一直到聚会结束,张诚也没有见到林洛洛。

张诚,终于忍耐不住,索性直接去问王策:“林洛洛怎么没来?”

王策,看着张诚,苦笑了一下。原来,在林洛洛去工厂打工之后,被当时的厂长一眼看重,对她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厂长比林洛洛大了很多岁,不择手段,穷追不舍。最后,林洛洛怀上身孕,只得跟那位厂长结了婚。

王策伤感地对张诚说:“我以为,当初放弃了上大学,就可以永远守在林洛洛的身边。可是,我离她,还是不够近,以至于没能及时守护我们的爱情。”

张诚,无言以对。爱情,从来只会关乎心灵,跟距离又有何关系呢?或许,王策和张诚,对于林洛洛的了解都还不够。

一年以后,张诚在咖啡馆里偶遇到了林洛洛。她貌美如初,清丽动人,只是眼角多了些细细的纹路。在交谈中得知,林洛洛如今已经与那位厂长离了婚,孩子也给了那位厂长,她现在恢复了单身。

林洛洛对张诚妩媚地笑着。她说,王策如今已经是地方的首富,依旧时常会给她打电话。她得知张诚单身后,婉转地告诉张诚,其实她这么多年,一直在等待着张诚回来的那一天。

张诚这些年来,用孤独和思念度过漫长的光阴,他的心里对林洛洛或许是有所期待的吧?他这么多年来,似乎在跟时间谈一场看不到结局的恋爱。而且,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张诚,如果你也在等待着我,那就让我们停止等待,重新相爱吧!”林洛洛深情地望著张诚。

最美满的等待,就是可以等到心里长久盼望的人。

可是在这一刻,张诚的内心却陷入茫然。他找不到自己当年对林洛洛的那份急切的渴望,也重温不到心里那份失落和疼痛。他曾经对于林洛洛的思念已经踪影全无。这份爱情,是什么时候从他的心里走失了?他找不到答案。

“我现在已经找不到最初的感觉了。最初,我把爱情败给了时间,没有在对的时间向你表白。如今,我的爱情或许已经败给了岁月,岁月让我的爱情无以为继。”张诚凝望着林洛洛美丽如初的容颜,落寞地说道。

岁月和时间,总是令我们无能为力。当我们拥有爱情的时候,常常忽视了时间。后来的情形,却是时间令我们遗忘了爱情。

第21篇、爱情故事离婚也可以如此优雅

2008年的元旦是钟美和陶斯亮结婚9年的纪念日。陶斯亮一脸郑重地向钟美解释他元旦必须加班的原因。钟美心里不悦,却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就显得她太没有眼色了,丈夫年轻有为,做妻子的自然要表现出十二分的贤良来。钟美微笑着目送丈夫的背影消失在电梯里,回过身来关上门却听到自己心底的一声叹息。

望夫成龙是女人,悔教夫婿觅封侯也是女人。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陶斯亮开始来去匆匆。钟美倚在床头等他回家,很多时候已经等不到他了。不是他回来得太晚钟美已经撑不住睡了就是他根本就没有回来,然后轻描淡写地对钟美解释,太晚了,就睡在公司里了。

钟美心里不是不疑惑的。当他以累为借口理直气壮地拒绝两个人的亲密时,当他用倦怠漠然的眼神看她的时候,一些传言就会跃上心头,却硬生生压下对质的念头。如果证实了陶斯亮的清白,就只能反证自己的龌龊,就算证实了陶斯亮的伪忠诚,接下来又应该怎么办呢?

结婚一周年是纸婚,两周年是棉婚,到第九周年就成了陶婚了。这个陶婚纪念日,陶斯亮照例晚归,钟美精心准备的美酒佳肴都成了摆设。隐忍并不意味着无原则地退让,更何况是这样特别的日子,钟美恰到好处地发泄了对陶斯亮的愤怒和不满。陶斯亮自知理亏,又或者本就有愧,所以这个纪念日的结局倒也算得上可圈可点。陶斯亮不遗余力地将钟美送上了激情的巅峰。

陶斯亮独自裹着一个被筒,沉沉睡去。钟美的心,却在黑暗中明镜般地清醒着。她想,所谓陶婚,是说婚姻在经过长达9年的厮守后,有了一定的硬度,就像陶瓷,可以盛汤盛饭,甚至可以放在火上煮,但是,有硬度却没有韧性,一不小心就会碎成一地。

那一夜,钟美的梦里,全是铁马兵戈。

次日,钟美一起床就化了明艳的妆。陶斯亮出门的时候,很是不解地看了钟美一眼。钟美一如既往地微笑着,端着一脸的若无其事。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会儿她和一只全身尖刺竖起准备迎战的刺猬无异。

昨天,钟美在做菜的时候收到一条陌生的短信,只有几个字:他和我在一起。

早些时候,钟美在和陶斯亮通话的时候,已经听到女子隐忍的咳嗽声和轻轻走动的声音。她知道,在陶斯亮身边的那个女子,处心积虑地弄出这些声响来,无非是要乱了她的阵脚。像她和陶斯亮这样的婚姻,女人温婉,男人又仕途得意,即使内里千疮百孔,可是为着前程着想也会维持着表面的完整,外力是很难颠覆的,除非内里先打了起来。

那个女人是聪明的吧,所以会发了短信过来,明目张胆地宣战。

陶斯亮已经不爱你了,请你不要妨碍我们在一起。年轻女孩的神态理直气壮。

钟美哂笑:好像,没有婚姻的爱情才是不道德的吧。

女孩到底年轻,红了脸,却更加娇艳,眼神凌厉,好像是钟美掠夺了她的幸福。

既然如此,还是让陶斯亮亲自跟我说吧。钟美努力用从容的姿势离开,不想让她看见自己的凌乱。回家,用冰凉的冷水洗去脸上的残妆,梳妆台上的镜子里,一张惨白的脸,钟美落泪如雨。

所有的婚姻,都曾有过初时的甜蜜和美好,九年前的冬天,陶斯亮每个夜晚都抱着钟美的脚捂在自己的怀里,狭窄的出租屋里,寒冷的空气中流动着的却是快乐。在他为了升职而抛下刚刚生产的她主动要求到偏远的山区去工作的时候,当他有天心血来潮想给女儿冲奶粉的时候,才发觉女儿早已自己端着小碗用小勺子吃饭了。

他不止一次说过永不辜负这样的话。

但是他,到底辜负了。

那天晚上,陶斯亮破天荒地回来得早。看向钟美的目光,就有些躲闪。

钟美的骄傲不允许她再做鸵鸟,她把下午在电脑上打出来的离婚协议放到他的面前。

他愣了下,推开那张纸。他说,钟美,我没有想过要离开你,我也是下班的时候才知道她来找你的,那绝对不是我的意思。

陶斯亮的拒绝让钟美一直沉在谷底濒临停摆的心又变得强劲起来,说到底,离婚不过是中年女人的故作姿态,如果能够挽回,钟美又何必一条道走到黑?

那你打算怎么办?钟美问。

维持现状。陶斯亮说。

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对这一天的到来,陶斯亮早有心理准备,也早有打算。钟美是他的结发妻,是他共过患难的妻子,虽然他早已经找不到曾经的爱情的影子,但他不忍也不能抛弃她,而且,他的事业需要一个表面完整的家庭。

至于那个让他热血沸腾的女孩,他想自己是真的爱她的。他上班的时候,在外地出差的时候。想得最多的是情人,而不是钟美。

青春不再的中年女子,早已荒废的专业,那一夜,钟美如被放在火上烤一般,身心俱焚。

向钟美宣告了“维持现状”这四个字后,陶斯亮一副尘埃落定的表情。他不再解释自己的晚归,因为钟美心知肚明他晚归的原因。他们还睡在一张床上,但钟美不再展示自己的温柔,也拒绝他弥补意味的求欢。

但是陶斯亮恐怕没有想到,正是他的笃定让钟美最后下定离开他的决心。一个男人在被他伤害的妻子面前还能若无其事,其实是比背叛更令人揪心的伤害。钟美在他的若无其事里看到了他的高高在上,看到了自己的卑微,突然明白了自己的付出和隐忍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他笃定她会在现实面前低头,却忘了钟美曾经,也是心高气傲的女子,婚姻不过是让她学会了隐忍,并没有磨去她骨子里的骄傲。

钟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来做离婚的决定。这一个月的时间,她想清楚了离婚以后去干什么,这一个月的时间,她微笑着和女儿解释什么叫离婚,这一个月的时间,她拟好了财产分配协议,姿态优雅地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理所当然。

向陶斯亮提出离婚的时候,她依然轻言细语,然而语气里已经是无可挽回的坚定。陶斯亮这才知道自己终究小看了这个和自己同床共枕9年的女人,然而一切已经没有了回旋的余地。

钟美离婚以后,带着女儿回到了父母所在的城市。当初因为爱情义无反顾地奔赴异乡,对父母一直心存愧疚。而今,有这个契机可以陪在父母身边,她不愿意再放弃。

钟美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饰品小店。每天早晨送女儿去上学后打开店门,下午,女儿放学后来到她的店里,钟美就关了门和女儿一起回家。

小店算不上生意兴隆,但客人如流水,每月的收入也足够应付钟美和女儿的一应开销。钟美喜欢那些琳琅满目的小饰品,也对每一个来店的女人娓娓而言,美丽是一种态度,生为女人,我们就要美丽地活着。

不知不觉,钟美竟然成了“优雅女人”的代名词。她每天都有充足的时间陪着女儿游戏,陪父母散步,夜里,她在灯下读优美文章,心有所动时也会提笔写下自己的心路。因为温婉,因为字里行间跳跃着一个女人的大气和睿智,她的文章开始发表,开始受到好评。也有不错的男人向她婉转示爱。对此,钟美既不受宠若惊,也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蝇。她只以平常心待之,如果合适,她不介意再次走进婚姻。

夜深人静的时候,钟美也会回看自己的来路。她庆幸自己选择了离婚。

如果当时不离婚,现在的她是怎么样的呢?还陷在三个人的纠缠中,每天都生活在自怨自艾和强颜欢笑中?想到这些,钟美感到了后怕。再一次为自己当时的决断鼓掌。

离婚对女人而言,有时候其实真的是一件幸运的事。它让你有机会审视自己的人生,纠正来路的偏差,它让你在痛苦之中学会思考,也学会成长。而一个不断成长的女人,总是可爱的。

第22篇、爱情故事原来爱情不需要结局

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一]

周日上午,李明浩睡到十点一刻才昏昏沉沉地起床,那时刘苏正跪着擦地板,头发凌乱,看起来憔悴而疲惫。李明浩叹口气向卫生间走去。他自己也不知道叹气为何,也许是刘苏在六年的婚姻里,迅速老去的容颜,与温柔不在的脾性,也许是很长时间里,两个人孜孜不倦的争吵。

李明浩对着镜子刷牙,心想着这个艳阳高照的周末该做点什么,忽然被刘苏的一声“哎”叫得吓了一跳。刘苏用力拉了他一下,他失去重心向后退了一步,她挤过去,用一块洁白的纱布擦着镜子,大声指责:“我说过你多少次了,刷牙要离镜子远一点。”

李明浩看着镜子里的刘苏,皱了皱眉,抓过毛巾胡乱擦了擦嘴,从卫生间走出时,狠狠地关上了门。她顿了两秒,发狠地说:“这个家你愿意住就住,不愿意住可以走。”李明浩回过头来,一字一顿:“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刘苏站在原地,忍了忍眼里的泪,还是哭了出来。

阳光晃得李明浩睁不开眼睛,他坐在小区花园的长椅上抽了一支烟。离婚远远比他想象中的艰难。他简单地以为,以刘苏倔强好强的性格,只要和她摊牌自己爱上了别的女人,她就会同意离婚。事实上,刘苏考虑了一天一夜后,不仅没有同意,反而咬牙切齿地告诉他:“你死了离婚这份心吧,我就是拖也要把你们拖开。”

李明浩刚刚和丛菲在一起时,并未想过离婚,他和刘苏结婚多年,没有爱情也有感情。可逐渐,越是与刘苏争吵,越是刘苏不厌其烦地絮叨,他就越是发现自己不可救药地依赖上丛菲。

丛菲来了,拉过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尽管没有语言,可这个动作,让此刻的李明浩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

他拿着钥匙开门后,发现刘苏根本没在家。他心里一阵轻松。看了一个多小时足球,又洗了个澡,刘苏还是没有回来。李明浩在床上躺了一会儿,起身去阳台上张望,依然不见刘苏的影子。已是晚上十点四十分。他打了她的手机,关机。又给她最好的两个朋友打了电话,都睡意朦胧地回答不知道。李明浩开始着急了,第一,如果刘苏因为和他生气而出了什么意外,他良心上会谴责自己一辈子;其次,若她给他戴了绿帽子……他想到这里,握紧了拳头。是的,他无法容忍她有别的男人,至少,在与自己离婚前,她不可以这样做。

李明浩留了字条:“刘苏你回来后,打我电话。”然后匆忙跑了出去,他要去找她。

刘苏看到字条的一瞬,捂着嘴落下了眼泪。今天,是她主动找的沈均良。

沈均良是她的高中同学,医生,离婚。他一直对刘苏很好,是那种超越友谊的好,这一点刘苏很早前就察觉到,因此刻意地疏远他,而这次,刘苏找他,是带着气愤,带着伤悲,带着报复李明浩的决心。

在茶楼,刘苏几乎把自己与李明浩的历史从头到尾复述了一遍,一边说一边擦着眼泪。说到当初李明浩追她时的傻气,还会沉迷地笑出来。刘苏讲到李明浩向她摊牌外边有一个女人时,哭得双肩颤抖,沈均良揽过她的肩。

凌晨一点,李明浩满头汗水回到家,见了刘苏的一刻,又想骂她又想抱她,可他只是故作镇静地问:“你去哪儿了?”刘苏冷淡地说:“你已没有资格管我。”李明浩转身看到了桌上的离婚协议。

李明浩捏着那纸协议,上边离婚的两个字,显得格外刺眼。他犹豫着问:“为什么忽然同意了”?

刘苏没有看他,回答:“这不正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他咬着牙,“不会是有了相好的吧?”

丛菲说要李明浩陪她去一个地方。去后,李明浩才知道,丛菲为了给他一个惊喜,私自在外租了一间房子。李明浩摸着丛菲的头发,没有说话,他当然不会告诉她,自己动摇了离婚的决心。

那晚,他撕了离婚协议,冷冷地对刘苏说:“这婚,我还就不离了。”刘苏抱着被子要睡到客厅,李明浩恶语相击,“怎么,要为你那个相好的守身如玉吗?”刘苏眯着眼睛看着他:“李明浩,你有资格说我吗?你为了外边的女人,多久没履行过丈夫的义务了?”

李明浩无话可说,最终他睡到了沙发上,把卧室留给了刘苏。

[三]

丛菲生日那天,李明浩没有回家。丛菲睡后,他彻夜未眠,现在,与刘苏再无争吵,而是形同陌路。他时时想起与刘苏恋爱时,她那霸道却可爱的样子,他曾说过,要给她幸福,要爱她所有的缺点,像爱她的优点一样。可是,他没有做到,婚后,他憎恶她的缺点,比如急脾气,比如洁癖,比如唠叨。

李明浩第一次夜不归宿。刘苏假装躺在沙发上看电视,耳朵很仔细地听着门外的动静,最后刘苏在沙发上睡着了。李明浩是清晨六点回的家,他把手机打开,以为会有刘苏的留言,而语音信箱是空的,这令他有些失望。

刘苏躺在沙发上,还在睡觉,没有盖被子。他轻轻走过去,俯下身子,刘苏眼角挂着泪,还有几道深深浅浅的鱼尾纹,他喉头一紧,她刚刚三十岁,怎么就生出皱纹了呢?

他坐在刘苏对面,思维有些乱,看着房子里的一切,与结婚时没什么变化,结婚照片的玻璃两个月前吵架时,被他用烟灰缸砸碎了,只剩下相框,照片里的两个人,幸福地傻笑。

真的分居了。刘苏累了,也病了。她发高烧躺在床上,拿起电话,几次想拨给李明浩,但拨到最后一个数字时,手指却按不下去。她不想让李明浩以为自己离开他就活不了。这时,电话响起,是沈均良打来的。

沈均良挂断电话后就赶来了。扶着她吃了退烧药,又喝了姜片水。那夜,他没有离开。而刘苏,也太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来承载她的眼泪与哀伤。

李明浩与丛菲开始了同居生活后不久,两个人就开始了分歧。丛菲是那种时尚活泼的女子,喜欢交朋友,喜欢去KTV去跳舞,李明浩却不喜欢这些远离正常生活的事情,他只喜欢过吃饭睡觉散步的日子。有两次,若不是李明浩亲自去找她,也许她就彻夜不归了。他们所住的房子,更是乱得一团糟,她的脏衣服堆得比他的还多,沙发上扔满了食品袋和时尚杂志,卫生间的镜子上,布满了两个人刷牙时溅上的牙膏沫。

[四]

李明浩开车回到与刘苏的家,在门外,遇到了沈均良。刘苏打开门,怔了一瞬,两个男人前后进来。许久的沉默过后,沈均良识趣地找借口离开了。家里似乎比从前更干净了;他们的结婚照依旧挂在墙上,相框上没有玻璃。

他苦笑一声,带着嘲讽的语气说:“你速度够快的。”

她斜了他一眼,说:“和你比起来我还慢得多呢。”

直到李明浩离开,刘苏也没有告诉他,事情并不如他所想。事实上,刘苏病好后的第二天,她洗衣服时,沈均良拦住她,说先别洗,等明天我从医院拿回来消毒液再洗,要不然你的衣服上有病菌;她洗菜,沈均良惊讶地说:“洗菜怎么能只用一遍洗涤剂呢?至少也要用三遍,你知道蔬菜上有多少细菌吗?”

刘苏很快就清楚地知道,曾经在卫生上那么苛刻地要求李明浩,是多么讨厌。她对沈均良说:“我依然爱着李明浩,对不起,原谅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今天,沈均良只是来看望她而已。

民政局外,李明浩停车时,刘苏在一边等他。他的车向停车位靠时,车身处轻轻蹭了一下旁边的红色轿车,开车的中年妇女下车就嚷嚷:“你眼睛瞎了啊?”

还没等李明浩张口,就听到刘苏的声音,“你说谁眼睛瞎?你再说一遍?”

李明浩揽过刘苏离开了现场,他劝着:“别和这种人一般见识,走吧,我们还得办手续。”

这句话说完,两个人都沉默着。

民政局里,李明浩的手颤抖着签不上自己的名字,他放下笔,看着刘苏,她本在眼底的泪,哗地流了下来。他舔了舔干涩的唇,问:“你说,我们还离吗?”

刘苏转过脸去,叹口气,“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李明浩再次拿起笔,重复着刘苏的话,是啊,如果不离,我们还能回到过去吗?

第23篇、爱情故事爱的千万种方式

1

我从来没觉得爸妈是相爱的人。

爸妈热爱争吵,从我记事起,他们的每一次争吵都地动山摇。钱、工作、婆媳关系……每一件事都能成为爸妈争执的内容。妈说粗话,喜欢动手,有时摔遥控器,有时摔花瓶,披头散发,歇斯底里,哭声惨痛;爸是沉默派,只叹气,等到后半夜全家熟睡,他才跑到阳台静静地抽烟流泪。

温馨的家庭画面,在我的童年仿佛一直缺席。妈对爸的苛责,爸对妈的沉默,在我看来,这根本谈不上是一场爱情。

20世纪90年代的我家,正在经历最困苦的时刻。妈待业,在家做幽怨的主妇,把锅碗瓢盆擦得比脑门都亮,也没办法变出一锅肉汤。正当年的30多岁,却满心都扑在菜场和炉灶间,衣服全部是几年前的款式,皱纹里藏有化不开的忧愁。妈不买化妆品,头发乱蓬蓬得缺乏保养,一张脸四季都是黄土地的颜色,不下馆子,也没什么朋友,唯一的社交活动是,和楼下卖水果的小贩为了几角钱红着脸争执。因为钱,妈在冰天雪地步行几公里去便宜的露天市场,呢子大衣的里衬补到烂还穿在身上,牙痛到在地板上打滚也不肯迈进医院半步,这些记忆,我心里一直都有。那时以为,妈没有生活,更别提梦想,她拿着省吃俭用的钱偷偷买给我爸他不舍得买的皮鞋,常常就忘了她自己。后来生活渐好,才发现妈也是爱美的,她喜欢显腰身的裙子,有品质的长筒皮靴和淡雅的香水。那件橘红色的上衣,衬得她不再年轻,可是把自己的30多岁关在牢笼里的这件事,仿佛从未计较过。

爸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艺术天分浓厚。即便生活贫穷的年代,每周六清晨,我的家里也总有萨克斯的音乐响起。爸偶尔从市场里淘来不知名的油画,色彩浓郁,大都是印象派的田园好风光,后来被我妈统统当做破烂处理掉,我对艺术早期的自我培养也就戛然而止。爸喜好养鱼,很大的鱼缸布置得精细有情趣,背景粘满水底世界的深蓝色,再放进几根水草和人造珊瑚,过滤器一开,水“哗啦啦”地从一端流到另一端,金鱼带着一堆色彩亮丽的小鱼儿们,鼓着腮帮子,欢快地喘着气。我妈嫌费电,每天皱着眉头在爸身旁嘟囔。爸是绝对的好脾气,三下两下就拆下了过滤器,不久把鱼缸也送了人,后来,这些我爸曾经喜爱的东西,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开始用一辈子伺弄花草,把曾经放在鱼缸里的海底装饰放在盆景里。妈虽然偶尔不耐烦地嘟囔几句,却每天都来浇水,修枝剪叶的时候,眼里也有笑容。

情窦初开的年龄,我半夜里偷着用手电筒看言情小说,以为自己很懂爱情,男人要风流倜傥,腰缠万贯,有“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豪情;女人要柔弱纤细,欲说还羞,纯如莲雅如兰。那时的我,只懂得“般配”,恨爸妈没有故事里的浪漫情怀,却不懂爱情里还有另外一种形式,更珍贵更难得,它叫做“牺牲”。

2

闺蜜决心和相处6年的男朋友分手,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短信,她声泪俱下地和我控诉他的“没主见”,这已经不是第一回。

她的男朋友,是我们从十几岁一同成长到现在的好朋友,因为有太多的经历交杂在一起,彼此知根知底,感情深厚,情同手足。凭借我对他多年的了解,去定义这样一个人,不客气地说,我从未见过这样一个慢热、没主见,又时常不知所措的大孩子。

这十几年间,我们都从孩子的躯壳里脱离出来,只有他还留在老时光里。闺蜜原本是小鸟依人的性格,自从和他交往,便成为一个事事要做决定的大姐大。他们约会的时候,闺蜜要决定看电影还是去游乐园;一起去旅行的时候,闺蜜要提前订好机票和宾馆做足攻略,就连吵架过后,闺蜜找来邀他一起吃饭的借口想要和解,他也要迷茫半天地问我:“你说她是想让我去,还是不想让我去呢?”

学生时代结束后,他去了北京,她留在了家乡。他在一家酒店做厨师,经常上夜班,工资不高却很辛苦;闺蜜读研,一面进修,一面处处为他做隔空的决定,于是电话和火车成为感情的寄托。他们每天通数次电话,在这一通里争吵,又在那一通里和好。寒暑假她坐着动车去看他,5个小时的车程,她扳着手指头算时间,而他连续工作数月攒下一个假期陪着她,为她亲手做一个蛋糕,在上面雕满爱的图案,把她宠成公主。这么恩爱稳定的感情,修来难得,而闺蜜却总是在为这段感情的未来担忧,她说:“一个大男人,什么决定都做不了,让我如何是好。”

她决定原谅他,因为他哭着说:“我人生中做过那么多的决定,却甘愿对你窝囊,这就是我爱你的方式啊。”

3

遇见彼得之前,我的男朋友都属于一类人,多金,帅气,嘴巴甜。我是头脑简单、甘于奉献的傻姑娘,很吃嘴甜那一套。

刚刚和彼得搬到一起时,我自告奋勇,吵着给他做牛腩面,前一天晚上我用大骨熬汤,第二天煮牛腩,用火太猛,牛肉炖成了皮革的滋味。我试探着问彼得:“如果满分10分,你给我打几分?”彼得用力地再嚼了几下,很认真地说:“味道正宗,可肉质实在不怎么样,如果给你打分,3分吧。”

那一刻我委屈得几乎要掉下眼泪,我心里埋怨:“彼得啊彼得,看在我这么努力的分上,你不该把真话说出口。”彼得没察觉出来,“吭哧吭哧”地把剩下的牛腩面都吃光,第二天和我讲:“亲爱的,我嘴两边的肌肉都好痛。”

彼得的真诚不止于餐桌上,他对事事都要说出犀利的真相,我一度十分不满,甚至动过离开的念头。可是当他评价晚餐不合口味时,最后却成为家里的大厨师。一个蓝眼睛的男人,自小吃牛排长大,和我的家乡远隔半个地球,却看遍无数的菜谱,每个晚上准时把自创的中西式炒菜摆到餐桌。他不说情话,不懂浪漫,却总是给我朴实到心安的关爱。这种爱的方式,是当我告别了青涩年代快要走进30岁,经历了一些感情的风雨后,才渐渐可以懂得的。是啊,嘴甜不一定是爱的方式,不然又如何解释,那些嘴巴甜甜地夸我是美厨娘的男朋友们,最后为何都端着蜡烛坐到了别人家的餐桌旁。

4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爱,它或身披黄金或赤身裸体,或镶满钻石或包装简陋,闯得进豪宅钻得进茅屋,没有人能够预料它以哪一种方式出现。

而当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份爱情,以剥洋葱的心情小心翼翼地剥开它时,你会发现,纵使爱有千万种方式,却只需要一份理解,而愿你成为心领神会的那个人。

第24篇、爱情故事亲爱的,动动手吧

前阵子一家人出去游玩,先生给我拍照,正在按快门的时候,先生又走到我面前,仔细看看我的脸,伸出手认真地用拇指蹭蹭,大约是刚才陪孩子画画时沾了颜料。先生帮我擦脸的时候,有种久违的感觉——是啊,多久了,没有这样的动手接触?

去年买的房子,今年楼体基本建成,利用午休的时候,先生找了认识人放我们进工地看看实际格局,当初毕竟只是一张图纸。

从楼道里出来的时候,不知怎么绕到后门,后面还没有台阶,一米多高。先生跳下去后,看看我的小皮鞋和裙子,靠过来背对着我说:“来吧,我背你下来。”我也毫不客气,趴到他背上,舒舒服服被背下来。我打趣说,快10年没背过我了,多背一阵儿吧。先生说,行。真背着我走了一段,工地里时不时有工人往来,先生找了个平地把我放下来。看着我玩性未减雀跃的样子,先生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人到中年,早没有年少时的新鲜,并不是欣喜于两人拉手,而是享受这种被爱护、被保护的相处。

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先生的那次挺身相护。那天有个客户来办理手续,我只是按合规合法的程序给他办理,可他听不进道理,胡搅蛮缠态度强硬,甚至放言要如何如何,办公室里全是女同事,都不敢多言。当时我也很害怕,惊慌中首先想到了先生。先生接到电话后,很快赶过来,他一进办公室,便挡在我前面,一只手向后圈着护我在身后。虽然事后报了警,双方也和解了,可我被吓得惊魂未定、哭得稀里哗啦,先生搂着我的头连说没事没事。

也许就是这样,日子长了,两人间动动手更多的是长久以来沉淀的一种语言、一种表达。

有时候我弯腰在洗碗池边洗涮,先生去厨房倒水时擦身而过,会伸手在我后背轻抚两下,示意:“辛苦了。”都不用说什么,他明白,我了然。

有些意思大多时候说不出,或是不用说,一个动作就表示了。

有次,先生一个在外地打拼的同学回来,在我家里吃饭聊天。聊着聊着不免谈起当初他们几个要好的男同学的近况:一个因妻子不打理家务而离婚,分手后至今未找到中意的伴侣;另一个妻子常年呆在娘家,也不上班,两人渐行渐远;还有一个妻子产后抑郁症,孩子也被连带自闭症,四处奔波求医……说到这里,才发现,竟不约而同有这么多的不如意。先生感慨之余,回头深深看我一眼,伸手用力地压了一下我的腿——嗯,这一压包含了很多念头,彼此明白那一刻的意思,不用多说。

其实,最让我受用的还是两人闹过别扭后,他动手来表示和解。

那天逛街时,先生惹恼了我,我冷着脸不理他。沉默地走了一段,遇上红绿灯,我径自走过去,先生大概是想明白是他错了,紧走两步追上我,搂着我的肩膀,格外地用力,像要揉进什么——我知道,这是在向我道歉、和解。面上没什么表情,但在那一瞬,我心里已经消气,原谅他了。过了红绿灯两人进了餐馆,愉快地共进午餐。一个动作,就这么简单地化解了矛盾。

十一长假,我做了个小手術,因为是全麻,医生叮嘱先生,术后12小时,要多给患者做腿部按摩。我醒来时,是晚上6点,先生坐在床边不停地按摩着我的双腿,一直到晚上11点。看得出,他也很累,我说,不用按了,我感觉挺好不会有事的。先生说,你也奔四的人了,不比年轻人,又是头一次做手术;我累一晚上能让你恢复得百分百好,也值了。

后来我睡着了,不知道先生一直按摩到什么时候。与子偕老,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