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全集

2024年 4月 9日09:09:5510个凄美爱情小故事全集已关闭评论 0

第1篇、爱情故事希望你好

未曾说过,放弃是一生一世的抉择,当所有的情感全身心的投入过后,所得到的,并非是你所想要的。

不必难过,此刻肯定有人在做着你做梦都想做的事情。没有必要深究什么,人生就是这样潜移默化。形影之中似乎是有一双手在操纵着你的方向,有时总是感觉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中,向左走,是迷茫;向右走,是抹不去的沧桑。犹豫中,脑海中的每一根弦都绷得十足的紧,一不小心就要断了似的。爱过一些人,许久不联系也会慢慢的淡忘,只是在某个熟悉的角落突然会想起早已陌生的人。人,是最感性的动物。我们看不惯悲欢离合,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又没有理由去推脱。以至于到了最后,擦肩而过转而回眸定睛,望着远去的背影心中久久不能忘怀。

人,亦是世间最虚伪的动物。学会了太多的掩饰,总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在人们面前,久而久之,总归是要厌倦。而人们却是习惯了你的虚伪,在自己的心里给你留下了一个甚好的形象。当你厌倦了,褪去了虚伪的着装,不再是当初的圆滑,不再去在乎他人的目光。当朋友发现你变了,变得再也不如曾经那样美好时,那么你就是成功了,你战胜了自己最大的敌人---自己。

时常会想念,想念曾经的点滴往事,久处的深情早已把言语湮没。一时间就像是充满好奇的小孩子正追着妈妈在问那么多的为什么。想念那些朋友,想念那时候的梦想,想念那时怀揣梦想的自己。时光许久,慢慢流走,总告诉朋友在成长的同时请不要忘了带着自己的梦想。只可惜,却真的是忘却了自己的梦想。也许是长大了,知道那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一个只能在心里死亡的种子,它永远不可能开花结果。其实还是要感谢,感谢一次次的抉择。不然现在的自己,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子。喜欢我的人挺多,不喜欢我的人也挺多,何必为了这些而去改变已熟悉了的一切。

阳光从窗子里射过来,暖暖的。再也不是以前的样子了,再也回不去的曾经。

原谅自己做过那么多的决定,这个决定却是迟迟不敢妄想。多少次在梦中去了那个不敢涉足的地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大部分的朋友都想着去繁华的大都市,而我却喜欢辽阔的大草原,大概是从小就是这样吧,一个外向的孩子,却是喜欢安静的环境,自己想着都是那么的矛盾。有些事情就是这样,在人生最美好的年纪却是错过了最美好的选择,如果可能的话,真的想着等放了假去一趟,去感悟一下大地的辽阔,感悟下小草的青葱,去喝杯暖暖的奶茶,这是多年前就幻想的情节,未曾实现过。当花儿忘记了自己的芬香,人也忘记了曾有过的少年。你只能笑笑,笑着说再见。就感觉人活在不同的世界里,此刻或许就有人正过着你所想要的生活,没有必要感叹,至少现在的时间我还可以躺在床上听着歌儿去书写自己的故事,这样不也是很快乐吗。过往太过于纠结,是抹不去的硬伤。谁人没有往事,那美好的记忆总是在你脑海中翻来覆去,可你一定要清楚那只是记忆。就如同我忘不了那个女孩,总是时刻的关注着,可那又能怎样,还不如早些放下,话又说过来,说放就能放下的那不叫记忆。

实话说,我认真的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对,就是暗恋。三年的时间发生了太多,从前后位到上下楼层的班级再到高考完分道扬镳,太多的往事不堪回首,竟也是无语凝噎。到现在为止我不知道我爱她哪一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爱上她。但就是爱,有人说爱情会出奇迹,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奇迹,我能记住她说的每一句话,能够倒背出她曾经用过的手机号码,我想,等时机成熟了我定会努力追求她。怪是想的太过于唯美吧,当时间久了,就应该懂得。我放弃,不是因为我输了,而是因为我懂了。有些事,不说是个结,说了是个疤。那些不能说的秘密,会不会成为我们永不见面的借口。一直在想,很多年以后,如果我和你,就这样再也不联系,可突然有一天,就这么站在喧嚣的人群里,相互注视着对方,说出第一句话大概需要多大的勇气,毕竟你是我这么多年无法说出的秘密。其实我是多么后悔在最懵懂的年纪没有说出我爱你。也是更后悔在那最懵懂的年龄认识了你。我承认,朋友说我没有勇气,却殊不知我不是没有勇气,而是害怕失去。多少次喝的酩酊大醉,想起的总是她,颤抖着输入那串再熟悉不过的号码却是不敢拨打,没有为什么,每一个有过深爱往事的人都会理解。

有时感觉自己很孤单,但静下心来想想却也不完全如此,至少在失眠的夜还有那么一帮朋友陪着我聊天。实话说,这个社会太过于利益化,每个人都追求着自己渴望的生活,幸福的忙碌着。更是理解了年少时所不能理解的“不联系并不是忘记”。是岁月催人奋进,所以你不得不暂且放下那段不属于这段年龄的故事。对于成长,没有必要太过于纠结,要记得,阳光总是会升起来的,我们只是需要等待而已。等待着花开,等待着春雨冲刷走过的脚步,那些记忆就犹如一段段伤痕,那些后悔莫及的事情犹如潮水般汹涌而来,无力去遮挡,也不想去遮挡,毕竟是自己走过的曾经。有时真的想那么大醉一场,却又找不到让自己大醉的理由,看淡了也就不是那么纠结往事了。毕竟人是在成长的,总会有些失去总会有些彷徨。失意的时候就会想起往事,那么的不堪回首。

当所有的梦已破碎,在多的伤心也变得无所谓。终有一天定会抛下所有的一切,去解开心中的那个结,人生中有那么多的不尽人意,用尽毕生的彷徨,撒尽不该留在你身上的汗水,不是所有的磨难都叫做磨难,或许是一个劫。纵然会使你万劫不复,却又来不及考虑,因为结局的诱惑太大太大,就犹如那些本知道孙猴子的厉害却为了长生不老而去打唐三藏的主意,不就是为了长生不老,索性却是丢了自己的性命。但对于他们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尝试,万一成功了呢,赌注太大,有谁能够这般抵住诱惑。

走在浩大的学校里,不经意间会看到熟悉的身影,不过只是相似而已。但也会久久的看着不舍得离开,对啊,就在不远的一年前我还是站在四楼的走廊里看着你慢慢的向我接近,虽是简单的打个招呼却也是高兴的不行,谁也说不清是为了什么,摸不清的思绪,我总是告诉自己是我没把握好时间。现在也终于明白,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或许将来的我一定会感谢丢下所有顾虑的自己,因为我不会再感到有过一段后悔的往事,虽死犹荣。希望你好。

第2篇、爱情故事两毛钱

从山顶往下走,高天顺望着悬崖下面的村子,又有了那种高高在上、坐观芸芸众生的感觉,尽管现在他的衣服兜里所有的财产只有现金两毛钱。他要用这仅有的两毛钱去给老婆庆祝生日。这两毛钱是上次发了工钱以后剩下的,算下来已经有一年多没有给过工钱了。山顶上的这么两排房子、一片林子,也没有什么效益,让人家拿什么给咱钱啊。再说了,自己现在有吃有喝,钱有什么用?

不过,等他进了村,站到了小铺里,这个想法就受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两毛钱能买什么呢?买上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她在小学里教课,这些东西都有啊。那就买两根针?针,家里肯定已经有了。要不就买上两个系辫子的皮筋儿?可她不是留上短发了嘛。天顺低着头从铺子里出来,慢慢地向家里走。

一个卖梨糖的人迎面走了过来。梨糖。小小的,圆圆的,软软的,表面上有一层朦胧的雾状,咬起来很甜。五分钱一块。还了还价钱,两毛钱就买了六块。没有纸,也没有塑料袋。这小孩子吃的东西,一般都是买一两块,马上就吃的。

像天顺这样一下买了两毛钱的,只能用手托着走了。为了保险,天顺是用双手托着的,眼睛也一刻不离地紧盯着手心,小步快行,喘息声突然被放大了,他有了一种在山顶上干活儿的时候才有的幸福的感觉。他用眼角和记忆寻找着前进的路。满是尘土的裤脚儿和肩膀在这样小心翼翼的动作_之中充当了衬托的角色,仿佛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圣徒正托着什么刚刚从天国诞生的神灵。这个神圣的姿势一直保持到了家门口。困难来了:钥匙在他的兜里。而要拿钥匙就要腾出一只手,要腾出一只手这六块梨糖就得先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放在一只手的手心里就有可能掉到地上,掉到地上就脏了,脏了就不能要了,不能要了,给妻子的礼物就少了。少了什么也不能少了给妻子的礼物。

天顺就这样站在了门口,脑门儿上的汗水慢慢遮住了他的眼睛。天顺知道,汗出到这种程度的时候,手心里就该也有汗了。哪儿出汗手心里也不要出,那梨糖可是遇到水就化的软东西。刻不容缓,天顺一张嘴把右手手心里的两块梨糖轻轻地咬了起来。为了防止温度过高,他的嘴唇要尽量向外张开,尽量不接触到梨糖。不过,那梨糖腻腻的甜味还是无法拒绝地渗透到了他的齿龈上,急得他两眼冒火。他把右手里剩下的一块倒到了左手里,左手里加了这一块以后就没有地方了,再放一块的地方也没有了。天顺顾不上赞叹自己的英明,腾出来的手迅速地伸到裤兜儿里,把钥匙拽了出来。

他以这样奇怪的姿势冲进院子,冲进屋子。如释重负地将嘴里的和左手里的梨糖都放在用右手从橱子里抽出。来的一个大碗里。又把碗稳稳地放到了桌子上以后,就一屁股坐到了炕上,双手无力地擦着汗水,听着自己的呼吸逐渐平稳了下来。渐渐地,炕上有了妻子身上那种特别的香味,天顺使劲地吸了几口,脸上不由地有了笑意。

已经是下午了,妻子又去上课了,他一个人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家里慢慢地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转到第三个圈的时候,他想出了装饰一下自己给妻子的礼物的方法。他顺利地找到了线团,掐断一截儿来,纫上针,一个一个地把碗里的梨糖穿了起来。那两块在嘴里叼过的梨糖稍微有些变形,他把它们穿在了最下面,好的在上面好看一些吧。但是他又觉着不能欺骗,不能有欺骗的思想,更不能有欺骗的行为,何况是对自己的妻子。于是他就又把线抽了出来,把那两块有点变形的梨糖穿在了最上面。穿好以后打了活结,他把梨糖,现在是梨糖串儿——挂到了靠着桌子的正墙上,又翻出一小截儿铅笔来。竖着写了一张纸条:祝妻子陈淑萍生日快乐!找不到糨糊,琢磨了琢磨,他把纸片的顶部按进了挂梨糖的那颗钉子,就形成了一个很郑重其事的有贺词有实物的礼物。

天顺向后退了几步,端详了端详。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他站到门口,回过身来,闭上眼,使劲地吸了吸屋子里弥漫着的那种熟悉而美好的味道,睁开眼看了看桌子上面的墙上挂着的礼物,走了出去。站在台阶上,他抬头看了看那已经挂满紫花的泡桐树树梢上面的山,妻子以前跟他说过,她总是站在这个位置上看山顶、看自己的。想到这里的时候,天顺身上闪过一阵早晨在山顶上锄地的时候在手上曾经有过的那种阻力很适当的震颤的感觉,那种柔软而有力的耕耘的感觉唤醒了什么,使天顺犹豫了一下。为了克服自己的犹豫,他选择了不再思考,选择了迈着大步走出院子,锁上门,然后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下山就没有跟人家请假,正是香椿季节,万一山上有了什么问题,那我高天顺还咋有脸住在上面!他出了村子,大步地走进了深深的浮土里,一路上趟起了一溜儿高高的尘土。高高的尘土追着天顺,天顺回回头,脚底下就越来越快,直到一个没有土的小坡上,他才喘息着停了下来。

他望着那尘土后面已经掉在下面的村庄,一任尘土毫无遮拦地追上了自己,尘土钻进了脖子,尘土打上了他汗津津的脸。尘埃落定,泥人一样的高天顺站在小坡上,一动不动,脸上出现了一道一道像是泪水的痕迹。

第3篇、爱情故事爱上你,就要嫁给你

1

22岁以前,我一直和男生混在一起,穿肥大的牛仔裤,梳着极短的板寸头,一点也不淑女。这个世界是自由的,我想怎么样便要怎么样,凭什么我要淑女?有很多男生是我的哥们儿,我们一起去小酒吧里买醉,一起去丽江自助游,没有人把我当成女生,因为爬山涉水我绝不会落下!而吃肉时我从来不考虑身材,总是大快朵颐,我从来不和那些莺声燕语的女生一样,晚饭只吃半片面包,然后娇滴滴地让男生再送一袋酸奶过去,当我举着一只大鸡腿就着香菇豆角美美地吃着时,我觉得她们是羡慕我的,因为我的人生是多么完美啊。

但吴旖旎的话让我很伤自尊,她身高1.70米,体重只有50公斤,二级风以上根本不能出门,但男人爱死她了,一排又一排的男生追求她,直到排球队长陈朝阳出现了才再没有男人来追求,很少有像排球队长那样的男生,会三门外语,英语六级,重要的是,他长得像极道明寺,巨英俊!所有女生全为他晕菜,当然不会包括我,因为我根本不想恋爱,那些女生们很相信我,相信她们的男友不会爱上我这个男人婆,吴旖旎说,男人婆,谁会爱你这样的女人啊?

这句话让我伤透了心,我要让她为这句话付出代价!

所以,唯一证明我实力的就是要恋爱,找一个男人爱上我,而这个男人还必须特别出色,让所有女人大跌眼镜才好。

反正还有半年就毕业了,此时不下手等待何时?半年后,我接受老爸安排去澳大利亚读书,为了证明自己是想爱谁就是谁,我要恋爱!

2

当我出现在排球场上时,我看到一群花枝招展的女生正在给陈朝阳加油,当陈朝阳跃起扣球时,当他打着胜利的手势时,当他把红色球衣脱下围到腰里时,我一下子呆住了,吴旖旎说的没错,如果这个女人真是一个女人的话,她会爱上陈朝阳的。那一瞬间,我被这个英俊的男人打动了,而更吸引我的是,他就是吴旖旎的男友!

那是一场排球的友谊赛,我们学校和联大的比赛,打到中场时,忽然一个选手倒在地上,他的腿开始抽筋,教练喊了停,然后看着下面的替补,我一个箭步冲上去,教练,让我试试,在高中时我是有名的扣球手。

所有人的目光全集中在我身上,当然包括他,我嘻嘻笑着,真的啊,不信,试试啊,我可以是最好的二传手。

上场的结果是我让所有人大吃一惊,我是唯一的女孩子,身高1.68米,弹跳力好得让陈朝阳总是侧目,我知道他在偷偷地看我,因为我传给他的球总能让他置对方于死地!我多么感谢我的高中时代,我始终混迹于男排球队里,然后练了一身好功夫,没想到在恋爱这一课上用到了!

40分钟后,比赛结束,我们胜利了,而我们的排球队长陈朝阳说,走,我请你吃饭!幸亏吴旖旎没有来看,否则她真要气死,而陈朝阳说,她是不看这些的,她只喜欢看韩国的言情剧,并跟着稀里哗啦流眼泪和把头发每月变一次颜色,那天我对陈朝阳说,男人就是这样虚伪,明知那些女人难伺候还要把自己奉献上去,哥们儿,我真可怜你啊。

我们是在小摊上吃的烤羊肉串、烤鱿鱼卷和麻辣小龙虾,陈朝阳幸福地喝着扎啤。他说,真幸福啊,以前我和吴旖旎总是去那些装饰很好但特别难吃的西餐厅,或者去星巴克喝咖啡,我至少有三年没在这种充满了烟火气息的小摊上吃东西了!

可怜,我骂他,大概你也没有看过通宵电影、打过通宵的电子游戏吧,不如我们今天就去玩吧!

那天我和陈朝阳玩到天亮才回去,他睁着惺忪的眼睛说,哥们儿,我们什么时候再来玩?

3

就这样,我隔三差五和陈朝阳混在一起,吴旖旎说男人婆,你怎么和陈朝阳混在了一起,也暗恋他?我笑着说,暗恋做什么?我就是爱他!所以,从今以后咱们是情敌了。听到我的话,吴旖旎笑得弯了腰,恨不得笑破肚皮,她指着我喘着气说,男人婆如果陈朝阳能爱上你,我就送你们一对鸳鸯枕!

没想到我如此被人瞧不起,难道我真是个没有性别的人吗?我拉过陈朝阳问道,你觉得咱们关系如何?

陈朝阳说,哥们儿啊,怎么啦?

我把眼睛眯成那种明星们的风流眼,然后笑意盈盈地斜睨着他说,有没有可能,你爱上我?

他哈哈笑着,哥们儿,你没发烧吧?我喜欢看你的样子,喜欢你在排球场上的英姿,但我爱的人是吴旖旎那样的女子,你应该知道啊,男人是被那样的女子迷惑的。

我很绝望,原来我真的对男人没有吸引力,难道我要为他们留起长发穿起迷你裙?不,那绝对不是我林南生!我嘻嘻笑着,好了,陈朝阳,我开你玩笑,我们当然是哥们几,只有哥们儿能天长地久,情人早晚有散伙的时候。

陈朝阳同意了我的说法,每次打完排球,我们一起去吃烤羊肉串,我送给他的生日礼物是一套阿迪达斯运动服,而吴旖旎给他的是一瓶古龙香水,陈朝阳每天穿着我的运动服,为了让他看到任何东西都想起我,我又送了他一打耐克袜子,在他每天穿袜子的时候,他会想起。这个是男人婆送的。

这些东西,打死吴旖旎也不会送他,纵然他不爱我,但谁让我真的已经爱上他?

那天打完球我们骑着一辆自行车回来,我说,我能不能坐到前面去?因为这是我的一个秘密,我看到过很多次陈朝阳带着吴旖旎在开满樱花的路上穿行而过,吴旖旎的长发飘起来轻轻地拂着陈朝阳的脸。有一本书上说,测验这个男生是不是爱上你,就试试他是不是敢用单车带你,并且把你放在脚踏车前面?

没想到陈朝阳连犹豫都没有就答应了,他一把抱起我放在脚踏车前面,我伸开两臂学着《泰坦尼克号》中的镜头,正在得意时,却看到前面正走来的吴旖旎,跳下去是来不及了,她惊诧地看着我们,当陈朝阳追赶着她过去解释时,我呆呆地立在风中,知道自己不过是做了一个梦而已,梦就是这样吧,醒了总比梦着要痛。

一个月后,我们毕业,我没有把爱的人追到手,尽管我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从这个城市消失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因为在出国之前,我要去一趟西藏,那也是我的一个梦想,当爱情的梦想破碎之后。我只能用自然之美安慰我的灵魂。

又过了一个月,我回到北京,打开邮箱。里面塞满了一个人的信,当我一封封打开时,我泪流满面。

是陈朝阳,他说,你走后,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当我和吴旖旎在一起时,我想起的常常是你,爱情就是这样吧,只有失去时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才知道哪个女孩子是最适合自己的。

他疯狂地找过我,他和吴旖旎终于分手,因为他发现彼此根本不适合,而那个男人婆让他想念,他说。当我穿起那些耐克袜子,当我再摸到排球时,当我去吃麻辣小龙虾时,南生,我就会想起你,想起你,我的心会痛,我终于明白,爱一个人,原来心会痛。

我的眼泪哗哗地掉着,我终于知道,无论怎样洒脱的女子,无论她多像一个男人婆,只要爱了,就是一个细腻而柔软的女子,像一粒珍珠的形成过程,慢慢地被砂砾摩擦着,疼着,流着泪。

4

当老妈把签证放到我面前时,我对老妈说,澳大利亚我不去了,因为我要嫁人了。

老妈的眼镜差点儿掉下来,我说真的啊,我爱上一个人,要去找他,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我要嫁给他。

所有人都说我没有志向,又没人拦住你爱他,干吗急吼吼地嫁人?我笑着说,爱情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为了他,我甘愿收了双翅栖息在红尘。

当我出现在陈朝阳的面前时,他吃惊的表情像是看到外星人,你不是出国了吗?我还以为你早就在悉尼晒太阳了。而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哥们儿,没有你,别说悉尼,就是去月球又有什么意思?

我向他求婚,他更吃惊,你这个女子,从来都是男人向女人求婚,你怎么出招就不俗啊?

要不怎么让你爱上啊?娶不娶我啊?我几乎是威逼着,反正我就要嫁给你,你看,证明我都开来了,反正我不要玩什么同居的把戏,爱上你,我就要嫁给你!

这下,轮到陈朝阳目瞪口呆了,他叹了口气说,林南生啊,你知道我为什么爱上你吗?就你这劲头,不是每个女子都有的啊!和她们比起来,你就像一株“死不了”一样,怎么那么富有生命力?

什么?什么?这小子把我比成“死不了”?人家都把女友比成红玫瑰,我跳起来,来了个排球扣杀动作,然后一个爆粟打在他脑壳上,说,到底娶不娶?他一把抱起我,然后伏在我耳边说:娶娶娶!

第4篇、爱情故事爱,是情不得已

咪咪是我的表妹,大学毕业到一家外企工作。她整天蝴蝶一样的飞进飞出,眼神清澈如三春繁花下的一池清水,嘴里全是听都没听过的新名词,唱歌也和小天王周杰伦一样的含混不清。在她面前我只觉得自己像冷寂庙堂里的木鱼和当街的老房子一样又笨又闷,灰扑扑的。

好在咪咪她还不是全无心肺,爱上了38岁的业务主管,并比我还老土地每天记心情日记。看得出那名主管也乱了夫子方寸,频频约咪咪吃西餐,喝红酒。看她小人儿被危险的爱情毒药迷得晕三倒四,皮肤绸缎般光洁,笑脸比春天还妩媚,笑眼如丝,脚步如簧,我暗里惊叹爱情的神威,却担忧着大厦倾覆后的一地狼藉。天天替她捏把汗,比爱着的人还要心累。不出所料,一年后咪咪撼天震地的恋情走向了末路绝途。我以苦大仇深的声色数落那位主管背信弃义,感慨如花娇女遇人不淑。不承想这位23岁的新新人类低声道:“爱他,是情不得已。哪怕他是个骗子、流氓或者天生花花肠子,能让我结结实实爱一场,我也就知足并感激了。怕只怕,想爱却找不到爱的动力。”

我呆立半晌,一席话声音细微,却如重棒相击,恰似醍醐灌顶。

对爱情,有些人精于算计,我付出了多少,又得到了几多,比买小油菜还要锱铢必较。不到十足把握,比生命还要金贵,比尊严还要稀缺的爱,决不舍轻易撒手。

在千万人之中,没有早来一刻,也没有迟来一步,遇到一个能让自己爱上并神魂颠倒的人,释放爱或者享受爱,就是一种造化。爱能够实现,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爱是为了获得一种生命体验,而不是为了换取等量回报或者取悦对方。

能够投入地去爱,并不计得失的人,不管什么结局,受到的伤害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样的女子也算得上女人中的极品了。

第5篇、爱情故事初恋如雪

欣茹是个美丽的大三女生,快放寒假时,在学校组织的冰雕大赛上,她看见一尊冰雕的鱼美人光彩夺目、鹤立鸡群,正在赞叹,突然发现其他同学都捂着嘴,冲她意味深长地微笑,她这才注意到,鱼美人的脸竟然是按照自己的面庞雕刻的!欣茹感到耳朵根子都发烧了,心里却高兴又疑惑:是谁在跟自己开这么大的玩笑呢?

冰雕的基座上有参展人的姓名,欣茹一看,上面赫然写着:李振轩。这不是艺术系那个才子吗?等欣茹气冲冲地跑到艺术系,找到那个李振轩,还没开口,李振轩就举起双手投降:我坦白看到一脸阳光般灿烂笑容的李振轩,欣茹的气竟然莫名其妙地抛到了九霄云外。

不久,欣茹就成了李振轩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李振轩专心搞起了冰雕创作,而欣茹放弃了几家南方企业的邀请,留在寒冷的北国,陪着李振轩,过起了清贫的日子。

一晃两年过去了,两人的生活不但没有好转,反倒出现了情感危机。原来,冰雕是一种季节性的艺术,而且有地域限制,虽然艺术价值很高,却没有多大的经济价值。李振轩把所有的热情投入了冰雕创作,却得不到多少人肯定,除了在冰雕大赛上一展身手外,他几乎没有任何用武之地。为此,李振轩的情绪变得越来越坏,动不动就把正在雕刻的冰块狠狠敲碎。欣茹劝他,如果冰雕没有发展前途,不妨换个思路,做石雕试试,谁知李振轩却大怒:你懂什么?这是艺术,怎么能随便换材料,又不是在市场上卖菜。

有了第一次拌嘴,吵架成了两人的家常便饭。欣茹受不了了,想想李振轩连送给自己的玫瑰都只是冰雕的,一气之下,干脆提出分手。李振轩惊呆了,问:为什么?

欣茹气昏了头,冲他大喊:为什么?你怎么不问问自己?你能给我什么?你能放弃冰雕,和我去南方吗?你能给我一个有安全感的家吗?你能给我一辈子的幸福吗?李振轩张了张嘴,却说不出反驳的话,他颓废地坐在了椅子上。

两人最终决定平和地分手,不过李振轩提出,希望欣茹能陪他爬一次苏梅尔雪山。自从恋爱后,去苏梅尔雪山旅游就一直是他们的梦想,但由于经济窘困,一直未能成行。看着李振轩那近乎哀求的眼神,欣茹心一软,答应了。

雪山风景壮美,可两人的心境却都十分失落,爬山时,李振轩始终没说话,欣茹也生气不说话。来到飞虎峰后,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起了山风,两人该下山了。谁知就在这时,他们脚下突然开始颤动起来,然后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仿佛从地下传来。

雪崩!两个人的脑子里同时闪现出这两个字。果然,几秒钟后,整个苏梅尔雪山开始颤抖,飞虎峰上的积雪狂泻而下,李振轩拉着浑身发抖的欣茹刚跑了几步,就被雪流裹挟着冲向深渊

雪崩持续了好几分钟,等周围的一切平静下来,欣茹发现她和李振轩竟然没受什么伤,只是随着雪流掉到了雪谷里。不久,天上飘起了大雪,暮色降临,在寒风中,两人冻得瑟瑟发抖。他们的背包和登山工具都丢了,只有在这深深的雪谷里等待救援。

李振轩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形,突然抓起了欣茹的手。你要干什么?欣茹一甩手,气呼呼地问。你不想在这里冻死,就跟我走。李振轩冷冷地说着,抬腿就走。欣茹犹豫了一下,紧紧跟了上去。

找了好久,两人才找到一个可以容身的洞穴。洞穴里要暖和许多,缓过气来的两人开始琢磨着怎么求救,手机在雪崩时丢了,信号弹在背包里,也丢了,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衣物御寒,如果救援队不尽快赶来,他们只有死路一条。难熬的一晚过去了,第二天,雪更大了,四周全是白花花的雪地,两人试图要爬出雪谷,可没爬几米,手脚就冻麻了,只得赶快回到洞穴。一连两天过去,丝毫不见救援人员的影子,苏梅尔雪山实在太大了,他们两人又藏在洞内御寒,就算有人走过隐秘的洞口,也不一定能发现他们。

欣茹绝望了,她感到全身如同掉进冰窖,又冷又饿,忍不住哭了起来。谁知道,一旁的李振轩并没有过来安慰,他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羽绒服,那衣服上不知何时已经拉破了一条大口子,突然,李振轩的眼睛里闪烁出一种奇怪的光芒,他黑着脸走到欣茹面前,命令说: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

什么?欣茹张大了嘴。李振轩不耐烦地重复:快把你的羽绒服脱下来给我,我快冻死了。

欣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曾经发誓要用生命保护她的男人,竟然在这个时候,要抢夺她惟一的御寒衣物!

欣茹愤怒地说:我凭什么给你?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在这个鬼地方。可李振轩却强行撕扯着她的羽绒服,欣茹的心简直快痛碎了:当年自己放弃工作,跟着李振轩留在北方,北方那特有的严寒让她得了重感冒,这件漂亮又保暖的红色羽绒服,正是李振轩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为她买的新年礼物,当时李振轩还说,只有这纯正的大红色,才配得上她。没想到现在欣茹一边想,一边眼泪直流。李振轩却像没看见一样,很快撕扯下了红色羽绒服,然后赶紧把它套在了自己身上。由于衣服太小,他穿在身上的模样非常滑稽。欣茹流着泪,愤怒地瞪着他。

李振轩却若无其事,把自己那身撕破了的白色羽绒服丢给欣茹,说:我要出去看看,你想活命就老实留在这里。他走后,欣茹伤心地痛哭起来,她哭的不是现在面临的绝境,而是恋人的背叛。什么爱情,什么誓言,在绝境面前都是假的,剩下的只有赤裸裸的自私。

欣茹恨死李振轩了,不想穿他的破衣服,可过了一会儿,实在抵不住严寒,只好捡起那件破了的衣服穿在身上。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了,饥寒交迫的欣茹逐渐昏睡了过去。

欣茹再次醒来时,眼前还是一片雪白,不过眼前已经不是雪地,而是医院里的白墙。医生告诉她,她在雪谷被困了好多天,如果救援队再晚一点发现她,她就没命了。欣茹不想知道那个负心汉怎么样了,复原后她很快出了院,换了手机卡,谁也没告诉,独自去了南方。几年后,她认识了一个不错的男人,结婚后不到两年,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宝宝。如今欣茹的生活非常幸福,丈夫很爱她,宝宝也十分可爱,事业又顺水顺风,有时她回忆过去,不禁骂自己当初怎么那么愚蠢,竟然会爱上李振轩那样的男人。

那天是节假日,欣茹和丈夫抱着孩子去逛街,走过展览馆,里面正举办摄影展,欣茹就和丈夫饶有兴趣地走了进去,转悠了大半天,丈夫去吸烟区了,欣茹就抱着孩子来到了一组名为世界天灾摄像集锦的展区。展区里都是人们在火灾、洪水、地震、海啸等天灾中,抢拍下的一些惊心动魄的照片。

看着看着,欣茹来到了一幅奇怪的照片前,照片上的景物非常特别:在茫茫的雪地中,立着一尊丑陋的人形冰雕,更可笑的是,人形冰雕的手里还挥舞着一件红色的衣服,模样要多奇怪有多奇怪。这时,围过来几个人,也对这幅奇怪的照片产生了兴趣,于是讲解员就过来给大家讲解。欣茹正要支起耳朵听,却见丈夫远远地朝她摆手: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回家了。

欣茹只好抱着孩子,和丈夫走出了展览馆。身后,讲解员对观众讲解起那幅古怪照片的来历:那是苏梅尔雪山的一次大雪崩,有一对恋人被困在了雪谷。当时一连几天降雪,搜救队根本找不到他们留下的踪迹,就在大家快绝望时,有人看到在一片白茫茫的雪谷里,有一点红色,搜救队赶到后,发现那竟然是一个挥舞着红色羽绒服的男人。原来,那个男人为了拯救他心爱的恋人,一直站在雪地里,挥舞着显眼的红色羽绒服充当求救信号,给搜救队指明他们的方位。

有参观的人忙问:他们最后得救了吗?

讲解员笑着说:女孩得救了,但是那个男孩在雪地里站了五天五夜,早已冻成了一座冰雕,这幅作品就是当时救援人员拍摄的。好了,咱们现在看下一幅

第6篇、爱情故事等候带我远行的男人

她薪水不低,却从没想过买车。

和他在一起之后,她才开始有这个念头。走在马路上,他总是指着那些她分不清的车子告诉她,这是别克,那是奔驰。她点着头,却依然分不清。

他的薪水不高,也没有多少积蓄,买不起车。而她待嫁那么多年,手里多少还是存了一点儿钱。她把攒的钱取出来,买了一辆10多万元的车子。

买了车子,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更多了一些。半年后,她拿到驾照,却不敢正式上路。车子一直是他开着,她需要办事的时候,给他打电话,他就开着车子来接她。

一个周末,他临时有事,她一个人回父母家。坐在巴士上,她突然发现巴士旁边有一辆车,那么像她的车,仔细看,的确是他在开车。车窗开着,副驾驶位置上有一个女孩子,没有她漂亮,但很年轻,笑容灿烂。

她痛了,哭了。后来,他们分手了。

他把车子还回来,她一时手足无措。她请了教练,陪自己在马路上练车,有时候练着练着就哭。教练问她怎么了,她说没什么,就是开车太难了。

他回来了,在一年后。他还是那个样子,还是在那家公司上班。他说,他也买了一辆车,付钱的时候突然想起她,想起她当初拿出所有积蓄买车,其实是为了让他开。他突然发现自己的自私,觉得对不起她,想回来找她。他说起那个年轻的女孩子,他们相处得并不如意,已经断了。

她是开着车子去见他的,车开得很顺溜,见面之后,又顺溜地将车子开出车库,像一条油滑的小鱼。倒是一向技术很好的他,开着他的新车,刮倒了路旁的交通设施。

她开出很远了,还接到他恳求和好的短信。她郑重地回复他:请不要再骚扰我,谢谢。

那一夜,她睡得很好。不像从前那样,总是梦见自己学不会开车,然后焦头烂额地哭泣。醒来的时候,她想这个时代多好啊,谁离了谁照样活得下去,不管从前爱得多深,分离后最终都会慢慢适应,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就像能适应那辆让她战战兢兢的车一样。只是那段经历,如果要她再来一遍,她说什么也不愿意了。

尽管女人最终能驾驭车子,但可能永远不会向往驾驶员的位子。女子最向往的位子,始终都是副驾驶,让那个心爱的男子,带自己在都市的巷子里穿行,过着油盐酱醋的日子。

不久后,她卖了车,她突然明白了从前的自己,潜意识里,她不过是在等待一个可靠地、肯带自己去远方的男子。

第7篇、爱情故事老爱情

我在这里讲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感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他是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对老夫妻是彼此的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连脸上的黑痣,也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抬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裁,是因为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只好反串了男角。

他们还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口,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时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为了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列举着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流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孩子吃得太多,穿得也太多了。她一边喝着他们给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哎,跟你们说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糊涂了。

过了一会儿,老母亲正给女儿收拾着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来,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都去吊念。他们看见平时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地坐在亡妻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公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会死的,外公今天也会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会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死了都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婆。”

大人们听了老人的话,都多了个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他就这样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人们未及做出任何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自鸣钟“当当当”连响了数声,人们一看,正好是午夜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个矮个子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人们不是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的,那对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像生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拨弄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是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所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第8篇、爱情故事把男人装进菜篮拎回家

单身女性在为自己选择一个要嫁的男人时,就如同拎着菜篮进市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这个摊点看看,那个摊点找找,去选择适合与喜欢的蔬菜。很多单身的人,有的也很优秀,但依然孤家寡人,就是因为没有找到适合的菜。

男人被女人拎回家以后,就等同走进了婚姻。

都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但我觉得,女人也可以不做学校,做个名副其实的煮饭婆也不错。

如果菜选好了,拎回家,但不知怎么烹饪,也等于白拎。世间事,除了天生就会的之外,在面对与经历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边走,边思考,边调整。或煎炒蒸煮,或凉调清拌,什么样的菜,就要有什么做法。如果适合红烧的菜,你却偏偏凉调,味道就不美,这就如婚姻的质量。

如果拎回家的菜放置久了,不择不洗不进锅,就会坏掉,等同于婚姻中的冷暴力,还有漠视与忽略。这属于哀,是心已死的表现。

每个女性的厨艺不等,有的甚至就是“菜盲”,连烟火都不动,用水冲洗干净即可食用。但不管做菜的技术与水平如何,只要自己觉得受用,不委屈,不介意就足矣。虽然是凑合的日子,也照样过。

也有的女性口味独特,比较挑食,偏偏喜欢那些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精力才能上桌的菜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坏男人,这也正好应了世间那句谚语一样的经典感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其实,所谓的坏男人并不是本质坏掉,无非就是个性了点,狂妄了点,脑子活络了点,更有女人缘,更加魅力了点。

敢把这道菜拎回家的女性,很是需要智慧与聪明。虽然斗智斗勇的日子里遍是刺激与新鲜,没有陈腐单调,但随着岁月的改变,女性的年龄尴尬,花容渐褪,耐心、体力、精力等都不能匹对。而年龄越大、阅历与经验越丰富的男人,越是黄金,越是绩优股。如果女性没有强大的实力与过硬的心理素质,最好别去招惹。

女性把菜拎回家,之后就是要用心琢磨该去怎么烹饪这道菜更适合。不能对着被自己拎回家的南瓜,抱怨它怎么就不是西红柿。就是说,你只能经营他与你的感情,控制好情感的局面,别去经营人本身。因为自由对男人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对男人,要放飞,但必须是风筝的形式,牵着的线,必须在自己手里。

菜市场的菜品种不少,但家常菜居多。大白菜,就是那些普通大众化男子的一个代表菜系,不论怎么做,都可口不腻,属于大众口味。与这种男人在一起,就是一份平淡与安逸,没有奇迹,也无大风险,属于细水长流的日子。

对于女人来说,平淡就是幸福,一辈子的。

第9篇、爱情故事有一种爱叫放手

那晚,我们四五个人聚在一起又说爱情。总是说爱情,没完没了的爱情。

小马说,爱情无疑是最震撼最另类的,我们嘴里的爱情,无非是天长地久,无非是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小马说,爱过之后那淡淡的伤痕,也是自己心甘情愿留下的,与别人无关,只与自己有关。那些抱着旧爱不放的人,其实是对别人的折磨。

于是,她讲了下面的故事。

一个老男人和老女人都是知识分子,年轻时经别人介绍结了婚。那个年代,很少有先恋爱再结婚的,何况,年轻的时候,最容易盲目,盲目地结婚,盲目地生孩子,盲目地过了一辈子,这,很正常。

他们也一样,生了三个孩子,一直吵架,闹了多次离婚,分居了多次,后来,一个孩子说,如果你们再闹,我就自杀。

于是他们不再闹,那时他们只有30岁,他们约定,等他们60岁时,孩子们都大了,他们也退休了,再去寻找自己的爱情。

男人喜欢沉稳安静的女子,能陪他一起听戏、聊天,他不喜欢热闹和张扬。

女人喜欢热闹,觉得活得这样闷就不像个男人。

60岁这年,他们办退休手续的同时,也办了离婚手续。此时,儿女们全在国外,他们离婚了。

好多人都笑话他们,都60了,离什么婚呀,这不是有病吗?

可他们平静地分了手,所有财产一分为二,男人搬到乡下去了。因为,他早就有一个梦想,在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喝点小酒,听点小戏,过一过门前种花屋后种树的生活。当然,如果再有一个温柔的女人就更好了,他要求不多。

女人也感觉解放了,她可不愿意住在郊区,她搬到这个城市最热闹的地方住,离超市5分钟,离广场3分钟,离街心公园10分钟。太方便了,而且到处是人,多热闹,多好!

一年后,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老伴。

男人找的老伴是当地村里的一个老太太,不好看,没文化,老头前两年死了,一个人过,也爱种个花养个猫的,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结婚了。婚后,一起种点菜,听听戏,老太太话不多,但特别温柔,男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两个人一起散步,他说什么,她就说,嗯。男人想,他这一辈子,就想找这么一个女人,多好啊。

女人也结婚了,找了一个早晨在广场跳舞时认识的男人,那男人是老留学生,作风洋派。他一个人多年了,就喜欢热闹,跳舞,打牌,午后凑个场子搓麻将,多么美妙的生活啊。

他和她,都觉得幸福无比。

有人说,看那男人多没品位,找了一个乡下老太太。男人不解释。因为这个乡下老太太的确不漂亮不风情,可她是他心灵的港湾,这样明白他、懂得他。这世上,还有比懂得更重要的事情吗?

他们像朋友一样走动起来。

女人说,多亏我们离婚了,看,现在的我们多好,否则我们就是对方的地狱。

男人说,是啊,离了婚我才知道,原来我想要这样的一种生活。

小马说完这个故事,我们都呆了。

小马问我们,你们说,他们是什么关系?

我们答不出。

小马说,我觉得,这是另一种爱情,他们懂得,放手才是爱对方,才是让对方幸福的唯一出路,爱一个人,给他自由,这,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吧,爱,有时并不一定是占有,而是让对方过上他想过的生活,这一种爱情,更多了理解和感激。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离婚那么美。因为,它成全了两个人的幸福。我想,这样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也许,它也是爱情的一种。

第10篇、爱情故事我是你的手啊

多年未见的大学同学,在班长组织下办了一个聚餐会,他和她一同赴宴。席间,有一道大闸蟹,是她最爱吃的东西。不一会儿,她就拣了几只放在盘里。

她看着他,没有自己动手,那意思很明显:你帮我剥壳剔肉。他看见了她的眼神示意,却附在她耳边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周围的同学看了,纷纷叫嚷:“打住打住!当着这么多人还窃窃私语,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啊!快老实交代。” 她起身尴尬地逃往洗手间。回来时,在门外分明听见他的声音,很大很响亮。他说:“十年前,我老婆还是我女朋友的时候,她要5只,我就给她剥10只!现在,我连帮她脱衣服都没兴趣了,还剥壳呢!” 而多年前,正是这个举动坚定了她嫁人的心。她的失落在哄笑里淹没了。

回想起当初他追求她时的殷勤关怀,她愈发感觉到他现在的疏忽冷淡。难道,十年的时间已经让他们的爱情褪色,她甚至猜测着更坏的结果。一天,她一不留神摔了一跤,右手骨折了。她心情不好乱发脾气,他始终笑脸相向,还耐心地讲笑话逗她开心。这天,他学着烹调书,煲出一锅“花生猪脚汤”,说是可以让她的手尽快复原。她喝着香浓滑润的汤,由衷地说了一声:“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他轻刮一下她的鼻子,说:“我给你讲一则古老的传说:很久很久以前,每个人都有两个头,四只手,四只脚,而且不分男女。人类非常聪明,幸福的生活在地球上,后来遭到天神嫉妒,天神就把人类劈成两半。从此以后,每个人穷其一生,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另一半。我找到你,我们就完整了。你的手可以做事的时候,你自己做;你的手不能做的时候,我就是你的手啊。难道你会因为手做了事,而向自己的手道谢吗?” 她不禁听得呆住了,耳边回荡着一句:我就是你的手啊。

既然他的手就是她的手,她又何必计较是自己剥蟹壳还是他来剥呢?那些浓浓的关爱,已经注入到需要时的一杯清茶一碗热汤之中。

第11篇、爱情故事进退的空间

女子站在路边发传单。我不忍拒绝。打开传单一看,是德克士的优惠券。很多年没有吃过德克士了,看到咖喱饭时,我的心一跳,便想起了他。

那时候,我们都还算年轻,我骄傲,他卑微。他出身贫穷,这种洋快餐的地方不曾进过。我带他进德克士的时候,他犹犹豫豫地点了咖喱饭。

吃的时候,他有些抱怨,说咖喱饭又贵又难吃。我建议他放弃咖喱饭,再点个汉堡。他不同意,仍是一边抱怨着一边吃。我把自己的汉堡推到他面前让他吃,他也不吃,还是吃着“难吃”的咖喱饭。

我一下就来了脾气,我说:“这怪不得别人,你原本就是冲着洋快餐来的,结果点了这个西不西、中不中的东西。要真想吃米饭,哪一家中餐馆不好?”我咽到肚子里的话是:怪只能怪你土,怪你小气。

听到我抱怨,他愣了一下,不再说话,低头继续吃。我觉得这样的男人实在拿不出手。回来的路上不肯和他说一句话。他就那样跟在我后面,唯唯诺诺,一直把我送回家。后来,相处得久了,我对他渐渐有了感情,那种嚣张就弱了下来,学乖了很多,把自己也放低了许多。但是,他渐渐有了脾气,曾经对我的那些耐心,随着时间的消磨,就没了。

看到这张优惠券的时候,他已经10天没有给我电话了。在这10天里,我的心中全是恨,全是决绝的放弃。但在看到单子,回想起曾经对他的凶,心里就那样软了下来。原来,我曾经也是“恶人”。

泪水是一下溢出来的。阳光正好,又是正午,我立刻装作困顿的样子,在公交车上用力地揉脸,顺便把泪水擦干。想起他曾经的委屈,心里是恨自己的,不得不承认一直挂念着他。

男与女相爱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爱得少些;不爱的时候,同样会有一个在上一个在下,在上的那个,进退的空间大些。可惜的是,这个道理,只有到了最后一步,才会明白。

第12篇、爱情故事左手右手的爱情游戏

那年夏天,他和她毕业了。

一个月后,她留在了省城。而他则选择了到西藏去做一名军人,那是他的梦想。

军列徐徐开动了。她终于一改往日的坚强:“我等你,我爱你一生一世。”女孩哭得很痛,边喊边挥手,边疯狂地追着火车。

“我爱你,我会娶你的。”他在心里默默地说。他的脸贴在玻璃上,看着被抛得越来越远的她渐渐变成一个黑点。

女孩很后悔没有和他吻别,但她更恨他的木讷。然而她永远不知,那扇明净的车窗曾被压出一个湿湿的唇印。

时间不等人,一晃就是5年。

在物欲横流的都市,她仍在一心一意地等,但上天给一个女孩的青春会有几个5年?她明显感受到亲人们异样的眼神,她更感到一个职业女强人背后的孤独,她想要他回来。

这年的夏天,他突然决定:不能再耽误她了,要她好好为自己着想,这种等待太漫长了。

女孩急了。他们隔着电话一次次争论。

喂,我准备去雪山一趟。

“噢,你别来,你千万别来!”

“我就要去!一定要去!”

战士们准备大张旗鼓地迎接未曾谋面的“嫂子”。但他却说:“免了,我一个人下山去。”

山下戈壁荒滩的简易饭店里,她看到昔日风流倜傥的白马王子现在竟活脱脱一个黑红藏民,不由得心疼万分。她没来得及接店主的哈达便扑到了他的怀里:“我们不能再拖了,咱回去结婚好吗?”女孩楚楚动人,他却无语。

她去拉他的手。怎么了,夏天还戴着棉手套?她惊奇于他的反常。

“山上冷,养成了习惯。”他笑着回答。

藏人的桌子很油很黑,她喝不下去那带着膻味的奶茶。只顾自己出神。

两个小时过去了。

“你到底回不回去?”她问。

“……不知道。”说话从来斩钉截铁的他此时竟不知怎么回答。

“不知道?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好,”女孩终于难以忍受这种压抑,“咱就玩咱们的老游戏,‘剪刀·石头·布’,我赢了,你就回去娶我;我输了,你就……”女孩说不下去了,她带着哭腔。

听到这个熟悉的游戏,他似乎又想到了大学时代的美好时光,那时候他们总是争执不停,又总是靠“剪刀·石头·布”来裁决胜负。今天,这个游戏竟然用来决定爱情。他的身子震颤了一下,但旋即又正直如松。

剪刀——石头她输了。

剪刀——石头她又输了。

第三局已没了意义,她大哭着奔了出去,他呆坐无语。

许多年过去了,他转业到了省城。此时,她已是知名的女企业家,丈夫是省府秘书,有个十几岁的孩子。在他看来她有一个和美的家。

终于有一天,他们有机会面对面地叙旧了。宾馆的雅座,他和她相对而坐。半世的沧桑使他们有太多的话语,但半世的沧桑又使他们相视无语。他漫不经心地搅拌着面前的咖啡。

“你怎么老把右手塞在兜里?”她不解,“把手拿出来吧!”她要求。

他在她面前伸出了右手。

男人的右手食指和中指的部位是空空的,仅剩的3个手指像只鹰爪。

“怎么会这样?!”

“被机器吃掉了。”他漫不经心地说。对她已不需要再隐瞒。他想。

“什么时候?”

“在你去西藏的前一个星期。”

她怔住了,她突然想起当年他的棉手套,他一直出的“石头”……她哭了。

“别哭,几十岁的人了还哭鼻子,当心别人笑话。”他想说些轻松的话,想装自然,喉咙却明显哽咽了。

“不行,”她的头猛地一扬,少女时代的任性又毫无遮拦地表露出来,“咱们再来一次‘剪刀·石头·布’,而且你必须用左手!”她要求。

“什么?”他一惊。“不行!”他开始后悔自己说出了实情。

“不行也得行,否则我现在就给丈夫打电话。”

沉吟了半天,他叹了一口气:“好吧。”像小孩子一样,两个年近半百的人将手背在了身后。

剪刀——石头

剪刀——石头

又没有第三局,她又输了。

“我知道你的习惯,你一定会出‘剪刀’!”说这话的时候,他含泪而笑。

第13篇、爱情故事握在左手的爱

忽然觉得婚姻已走到尽头。因为,她感觉不到他的爱。

她不是一个能将就的女人。既然无爱,那就不要勉强凑合下去了吧。她去到女友那里,准备和她好好聊一个通宵,告诉她自己的休夫打算。

说得口干了,自己起身去续水。手伸向开水瓶的当儿,忽然觉得,咋那么别扭啊?原来这瓶的把儿放在右边,而她,是个左撇子啊。可是在家怎么从来就没有不顺手的感觉呢?她想了想,好像家里的瓶把儿永远都是在左边的,哪怕是他用过之后。可他,并不是左撇子。她的心里动了动,倒了水后,半天没做声。

聊得有些乏了,她想到网上去逛荡逛荡。女友说你自便吧,就自个看电视去了。

坐到女友的电脑前,伸手去抓鼠标,又觉出了不对劲,这鼠标怎么放在右边啊,而且,左右键和家里的那个正好相反,用起来太不方便了!

记得家里的电脑买回时,配的鼠标也是跟女友的这个一样——好像一般鼠标都是这样的吧。他见她用起来不怎么顺手,就留心打听有关鼠标的新信息。得知外地有一家公司专为左撇子开发了一种鼠标,和通常的鼠标是反向的,他立刻邮购了两个回来,一个装在自家的电脑上,一个装到她在单位用的电脑上。可是,惯用右手的他,又是如何去适应这个左撇子鼠标的呢?

手在网络上机械地游走,她灰冷的心却一点一点地暖热起来。

原来,爱一直悄悄地存在,并且,就实实在在地握在自己的左手心里啊!

第14篇、爱情故事233路的爱情

这个故事,他把它讲给我的朋友,他的新娘听。

他俩的相识,缘于一只黑皮包。

那天她坐233路公交车,去终点站姨妈家。上车时人不多,她刚坐定就发现了那个放在投币箱旁的黑皮包。车开了几站,坐她前排的大叔站起来要下车,走到门口突然伸手去拿那皮包。她记起大叔跟她同时上的车,心头正犯嘀咕,驾驶座上的他开口了:“师傅,你好像没带东西上车吧。”

一车人都看过来。大叔起初还故作镇定,他也很客气,“那你报一报里面的东西,我找个乘客帮忙核实。”他朝她笑笑,“麻烦你。”大叔脸上顿时挂不住了,恶狠狠回一句“关你屁事”,嗖一下蹿下车。

她和他对视一眼,都扑哧笑了出来。

这事还没完。车开到下一站,有一男一女追上来,问他看到个黑皮包没。他谨慎地请他们待会去调度室领,对方估计赶时间,开始骂骂咧咧。那么难听的话他也不辩解,她听着都替他委屈得慌,也不知哪来的热血心肠,到了终点站她一路跟到调度室,竹筒倒豆子似的把经过吐了一遍。“要不是他谨慎,你们这包早被冒领了!”她替他讨公道。

他说,没见过你这么热血的姑娘。她说,也没见过你这么没脾气的男人。后来他俩亲亲昵昵牵手压马路时,他总逗她,今后我就交给你保护了。

半年后,她带他回去见家长。她是家里的长女,下面还有妹妹,母亲守寡,她常戏称家里一帮娘子军。他也知道娘子军的考察必定严格,但他实在想不出自己哪不好,让她母亲当下板起脸,一定要他们俩分手。

他问她原因,她红着眼不说,他只得套她15岁妹妹的话。妹妹说,妈妈说你矮。他想了下自己172厘米的身高,那哪样的才不矮?妹妹心眼实,说我也不晓得,舅舅介绍的那个公务员哥哥,我觉着还没你高。

为着她母亲,他和她分了三次手,不是他捱不住思念又一次打电话,就是她拖着箱子哭着要私奔。每次分合她都瘦一圈,他实在不忍心看她再受折磨。最后他给她舅舅介绍的男人打电话:“以后你好好对她,我祝福你们。”他哭着把她送到家门口,“要是有个男人拐我女儿私奔,我肯定也饶不了他。”

他再也不接她电话。

他还是每天沉默地往返在233路公交线上,有人给他介绍女朋友,他总说再等等。一等就是三年多,周围人突然发现,她又出现在他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女孩。调度室的大姐笑话他:“不声不响地把娃都生啦?”

其实那是她和前夫的女儿。

和他分开后,在母亲的催促下,她终于嫁给舅舅介绍的那男人。后来怀孕,生女,女儿一岁左右,她查出乳腺癌。她还没放弃,丈夫先放弃了她。分居,离婚,手术失去一只乳房。

还要不要相信可以得到温暖呵护和最孱弱的一点生机?在某天夜里,突然接到他的电话:“我听说了,我还没结婚,你还愿意吗?”

她不愿意。

从来都不需要向外人解释,他和她到底算什么关系。只要时间允许,他愿意每分每秒陪着她,无论是牵着她女儿的手,三个人像一家子一样去散步,还是守在病床边小声为她读手机报,眼睁睁看着属于她的时间像点滴瓶里的液体一样越来越少。只要身体允许,她也愿意去超市买上一尾鱼,为他熬一锅乳白的浓汤,在她残烛一样短暂的生命里,她还偷偷为他绣好了一对留给他结婚时用的十字绣枕巾。

她央求他送过最后一份生日礼物,是她自己网上订的,他付的钱。包裹寄来那天,他要帮她拆封,她很神秘地抱进卧室,不准他动。后来,他清理她衣柜时找到那个紫色礼盒,里面是一只漂亮的蕾丝文胸。

曾经她说,我要是把25岁最美的自己给你就好了。

他把脸埋在文胸里痛哭。

他一直到32岁才结婚,这个故事,他把它讲给我的朋友,他的新娘听。

凄美的爱情故事,因一些原因分分合合,然而还是走在了一起,是件幸福的事情,此生无憾的事情!

第15篇、校园故事青春里,谁都会遇上爱情

·1·
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我与刘仲平成了同桌。
本来,我是不需要补习的。然而,心高气傲的我,高考志愿只填了杭州的一所最心仪的高校。我想搏一下,结果,搏到补习班这条路上来了。
欢迎你,杨姝。刘仲平站起来和我打招呼。这一年,多多关照啊。刘仲平嬉皮笑脸地,一边说,一边为我把凳子拉开。我连正眼也没瞅他一下,就一屁股坐在那里。
本姑娘烦着呢,没空搭理你。好些日子了,我一直都在没被录取的痛苦泥淖中挣扎着,见谁,都像见了仇人似的。
刘仲平应届的时候就与我同班,人称“刘胖子”,成绩不怎么样,一天到晚吊儿郎当,同学们都说他身材是盗版韩红的,发型是盗版朴树的,总之看起来不伦不类,不像个学生。不过,他的字写得很好,潇洒俊逸,颇有古风。据说,他爷爷当过私塾先生,他的字还是他爷爷教的呢。
学校有好多棵法国梧桐。树干上,曾经刻下过许多人的憧憬和希望。我在最细的一棵上,抚摸着高三时留下的那几个字。字已经变得硬而干瘪,风抽干了它的水分,像极了此刻黯淡了的梦想。我正暗自神伤呢,刘仲平走了过来,喂,才女,干嘛呢,又在春恨秋悲了吧。刘仲平像是关切,又像是在调侃。我没搭理他。树上的梧桐叶,开始一片两片地落,我往前走了好一阵,一回头,发现刘仲平还站在那棵小树边,正云淡风轻地朝我笑呢。
嘿,这死胖子。

·2·
晚秋时候,我感冒了好长一段日子。家里阔阔的院子里,一院的雀子,树上的,地下的,飞起来,落下去,到处都是。每天,我都数着这些雀子打发在家养病的无聊时光。好容易捱到病好,刚回到班里,刘仲平就冲上来,说,你可把大家给想坏了!说完,手忙脚乱地从桌膛里掏出一个本子,恭恭敬敬地递给我,本上整整齐齐的,是各科的笔记。
我怕漏了重点,老师讲的,几乎都给你记下了。刘仲平脸红红的,透着乍见到我的激动,以及一个大男生的明媚与张扬。
行啊,刘胖子。我拍拍刘仲平。那一刻,我很想说几句感谢的话,但千言万语,都淹没在我如花绽放的心底了。
那年冬天,北方下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同学们奢侈地打了一场痛快淋漓的雪仗,释放的青春,像一团团火燃烧着。我朝刘仲平扔了不少雪球,刘仲平也向我扔了好多。我们都有些疯,回到班里,湿漉漉的,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雪水,总之,个个像落汤鸡。杨姝,你看你的手,冻得通红。刘仲平说完,往自己的塑料杯里倒了满满一杯开水,然后拧上盖,往我面前一推,说,赶紧捂一捂,暖和暖和你的手。
说完,他一抬手,还顺势捡走了残留在我羽绒服帽袋里的一块雪球。

·3·
复读班的寒假是短暂的,然而,就在这寒假里,发生了一件怪事。我发现,除了每天的假期作业外,我心里总还有些事,隐隐约约的,放不下。是什么事呢?说起来有些荒唐,我居然有些想我的同桌——那个死胖子。而且,真去想他的时候,居然什么也想不起来,除了胖,他的模样、神态,居然全在我的记忆中丢了。一片空白。
开学的时候,我把这种感受写成一个字条给了梁老师。当天晚上,梁老师就在她的办公室召见了我。我估计梁老师给我的,必将是劈头盖脸的一顿批评。哪料到,梁老师轻拢慢捻,说:祝贺你,杨姝,你真的爱上他了。
什么?祝贺我?!我有些瞠目结舌。我不敢相信,坐在我面前笑语盈盈的,就是被我视为知己,可以把心底最私密的话都倾诉于她的,最可敬可爱的数学老师——梁老师。
是的,杨姝,你长大了,该有一场恋爱了。梁老师语重心长得有点一本正经。不过,你告诉老师一个秘密,老师也告诉你一个秘密。而且,这个秘密还是关于你的。
关于我的?我用手一指自己。是的,梁老师点点头。而且,这个秘密同样关于一场恋爱。梁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眼镜片后边露出一丝诡秘的笑。
我简直都要疯掉了。
是这样的,前些日子,一个学习很棒很棒的男生来找我,当然了,也是咱们班的。他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暗恋之中,不能自拔,而他所暗恋的那个女生就是你。

 

第16篇、爱情故事爱在公元前

凌晨一点,月色皎洁。

我手摇轮椅来至阳台,遥望皎月,心境悲怆。一年了,不知道这一年大宇是否过得好?胃疾是否痊?是恨我还是想我?我点燃一支烟,已记不得何时起我学会了抽烟,心空的人都说抽的不是烟是寂寞,而我又何止寂寞这简单几字啊?

“紫若,我一定证明给爸爸看,你选择我是对的!”

“你放心,哪怕你终身不能站起来,我照样爱你如初!”

“紫若,你怎么不接电话啊”

“紫若,你去哪里了?”

“紫若,大宇翻了天的找你,你去哪里了?”

“紫若,大宇快崩溃了……”

“紫若……”

我无法继续回忆下去,丢了烟我喝起了酒,酒能暂时麻醉神经,让失忆短路一下。没有朋友和亲人的生活,我天天醉如泥,沉入灰。摔掉酒杯,只听得楼下“嘭”一声,杯儿碎了,碎的又何止是杯呢?难道不是我的心么?回头望着空荡荡的屋子,偌大的四房二厅,却只有我一人,我到底怎么了,我要怎么样?

十年前,我和大宇大学毕业一起回到老家湖南,大宇跟我父亲提起了婚事,满以为顺利的恋情却遭到了父亲的严厉反对。父亲并无正当的理由,只是满眼沧桑,满口烟味的问我“小峰怎么办?”我怎么也没想到儿时的小小玩笑居然成了我婚事的绊脚石。“那只是儿时的玩笑……”

“荒唐”一辈子都慈祥的父亲,在我未说完第一句话就严厉的吼了出来。“那不是玩笑,那是承诺!那是对你幸福的保障!”

我吓得惶恐不安。大宇也被振得大气不敢出。

小峰是我父亲与***妈在我们二岁时订的娃娃亲,初中在一个班里读书,之后各自上各自的学,没有联系。偶尔听父亲说小峰参军去了,又说小峰年少气旺,本来在部队会有发展的,因为老是跟人打架,待了5年最终还是离开了,对于这么一个人我确实没有什么感觉和评价。

为了给小峰公平,父亲叫了小峰并当着我们三人的面说:“这样吧,给你们5年时间,大宇和小峰一起竞赛,谁超过了谁,我就把紫若嫁给谁。”父亲的口气没有商量的余地,本来好好一场恋爱却被父亲罩上了压力。大宇和我都异常不开心,为了给父亲一个交代和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在父亲宣布竞赛后的次日,大宇说要去深圳闯闯,我为着实现自己的理想也为着与大宇保持近距离,千万理由说服父亲。

与大宇踏上了开往深圳的火车,就在火车开动的刹那,小峰追了上来对着徐徐开走的火车,大声的喊道:“我们不是包办婚姻,不是父母旨意!”我不知道小峰说此话的真实意思,说不出的酸味涌出了泪腺,我既然在大宇怀里失声的哭了起来……

五年时间眨眼就到了。大宇经过自己的努力在深圳拥有自己的公司,购置了房子;而父亲则洋洋得意的从电话传来小峰的喜讯,说小峰已经军校毕业,在部队当上了军官。我以为父亲会继续强加干涉我的婚姻,意外的是五年的时间父亲已放手让我自己选择。其实父亲也知道我的最终选择,只是父亲长长的叹息里面多了一句“紫若啊,为父救不了你啊”。

在我们准备婚礼的前半个月,我意外出了车祸,被严重撞伤了脊椎落下半身不遂,靠轮椅度过。大宇为了送我去国外治疗,拼命的赚钱,没日没夜,过度的劳累让大宇患上了慢性胃炎,抵抗力也越来越差,我托同学买了很多螺旋藻和葛根提取物,希望能保护他的身体,我都这样了,他不能再出任何差错。可是我越关心他越拼命,超强的工作压力和生活压力,让大宇夜夜失眠,放置在他床头的静心安神精油用不了10天就没有了。真不敢想像没有静心安神精油,大宇一个月能睡几小时?我知道大宇对我负有爱和责任,还有一份对我父亲不肯定的伸冤,因此隐瞒实情,是我们保护亲人最好的方式。

 

第17篇、爱情故事请您打我3耳光

他在上海,她在台北。两人是通过网上一家文友论坛认识的,那时,正是他感情受挫的时候,妻子离他而去,他的公司经营状况又出现了问题,他的作品中,充满了忧郁;她是一家网络电台的节目主持人,经常从这个论坛里摘取他的文章与网友听众分享。

两人越聊越投机,后来索性打起长途电话。电话里,她给他的公司经营支了许多招,帮助他扭亏为盈,他很感激她,也逐渐发现自己的生活中少不了这样一个人,于是,他大胆向她示爱说,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照顾她一辈子。她反问,你还没有见过人,怎么可以这样轻易说爱。他笃定地说,不管她是西施,还是东施,都不妨碍他对她的爱。

他们互换了照片,照片中,他有一副结实的臂膀,她有一张玫瑰般妩媚的容颜,两个人都很满意,决定见上一面,最终确定关系。很快,两岸实现三通,她有一个机会跟随父亲到山东老家探亲,转道上海,在一个黄昏,她抵达了上海的一个港口,他早早地守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手里捧着一束花,打算给她一个惊喜。轮船靠岸了,他瞅酸了眼睛,都没有发现她,就在他失落地准备转身的时候,轮船上的最后两位乘客出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手里的轮椅上推着一个年龄在24岁左右的女子,女孩儿两腿无力地耷在轮椅的蹬子上,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朝思暮想的她。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说什么也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心惊胆战地躲进了往外赶的人群,匆匆离去。那晚,她给他打了几次电话,他只接了一次,吞吞吐吐地借故说,公司突然有一个单子需要紧急赶往外地,半个月以后才能赶回来,有机会再见吧。她无比失落地挂断了电话,然后发信息说,两天后,她就要和父亲一道从上海启程,返回台北,如果回来早的话,还有机会见到她。

两天后的清晨,下了一场雨,他披了一件很大的雨衣,混进了送别的亲人队伍,他想再次证实一下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一艘客轮靠在了江边,陆陆续续的人往上面走去,远远地,他就望见了她,因为,她并没有穿雨衣,也没有坐轮椅,而是手握着轮椅的手柄,轮椅上坐的是她的父亲……

一个月后,他俩结婚了,婚礼在一个教堂举行,身材高挑妩媚的她穿着一袭白色的婚纱,设法把父亲推上教堂高高的坡道,特意嘱咐让他代劳,当他推着她的父亲走上坡道的时候,她的父亲兴奋地对他说,女儿小时候,最喜欢我这样推着她上坡,只可惜现在年龄大了,手脚没力气了,但是,一个月前来上海,我还是执意要推她一回,因为,码头上的那段路还算不上多陡,也许那是我最后一次推着她上坡了,以后,我就把女儿交给你了……

谁都清楚,那天,身患多年腿疾的父亲是怎样忍着剧痛推着女儿上坡的。

那天的婚礼办得很热闹,婚礼现场,当司仪问他“最希望新娘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时,他涨红着脸说,希望新娘打自己3个耳光!他的解释是,打过3个耳光以后,他就不敢再朝三暮四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为这样一种浪漫的表达鼓掌喝彩,而他的眼睛里却溢满了泪水,谁也不曾知道,对于她,他的心里是埋藏着深深愧疚的。

第18篇、爱情故事最好的放下,是不必重来

你是否爱过让你日夜忘不了的人,你还记得他吗?

一段感情刚结束时,在无数个伤心难过、后悔自责的夜晚,或许心里出现最大的念头就是:我想重来。

“我们还可以重来吗?如果再来一次,我一定不会错过,我一定会珍惜。”最近我在听《重来》,这首歌大概唱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如果能重来/诚实地去对待

彼此都没疑猜/就没有理由分开

如果能重来/回忆当作尘埃

心不曾被伤害/就能无瑕疵地爱

但是重来/却不能保证爱的成功或失败

要重来多少次后才会明白

不是所有的爱都能重来

两个人刚在一起时每天都是情人节。你们一起吃饭、旅行,聊天聊地聊彼此的心事。他懂你的脆弱,你懂他的不易,慢慢觉得彼此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难以割舍,这辈子都不想分开。

但爱让人着迷的同时也伴随着痛苦来临。慢慢地你们开始争吵,开始看对方不顺眼,最终在争吵冷落中开始怀疑对方的心意。

像一个人站在高塔,想对爱的人说一句话,跳下塔我会死,不跳他听不见。

一个在索取一个在逃避,相爱最后变成分手。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人,变得比陌生人更陌生。

分手以后又想重来。在思念的日日夜夜,感觉每一个细胞都是痛苦的,脑子里全是回忆像在过电影。

我没有很刻意地去想念你,因為我知道遇到了就应该感恩,路过了就需要释怀。

我只是在很多小瞬间想起了你,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一句歌词,一条曾经走过的马路和无数个闭上眼睛的瞬间。

有个姑娘跟我说,刚跟男朋友在一起时他有求必应,平时除了工作其他所有的时间、精力、金钱都花在她身上,天大的事都没有她的一个电话重要。

她以为他会一直对她这么好,男朋友后来变了。他变得越来越忙,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有次她想男朋友陪自己体检,男朋友朝她发了脾气,“怎么什么事都找我,我真的太累了,我们分手吧。”她全程懵在那里。

被分手后姑娘说,感觉没了他就像失去了全世界。

她在后悔自责中反复折磨着自己,又不停告诉自己:“是他不好,是他不懂珍惜,我一定要坚持住一切都会过去。”

花了八秒删了你的联系方式,花了八分钟删了所有的聊天记录,花了八小时扔掉了所有与你有关的东西,花了八天才静下来,花了八个月才开始忘记你。

结果他一个电话说了句:“你还好吗?”所有记忆全部复活。

两个人还是和好了,可是伤疤总有痕迹。第一次的分手就像开了闸门,两个人分手和好又重来,重蹈覆辙又重蹈覆辙。

如果有一天,让你心动的再也感动不了你,让你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让你悲伤的再也不能让你流泪。

你便知道这个人给了你什么,你为了爱情,付出了什么。

姑娘最后说:“还是不要重来了吧,你的眼里没有我。不要再和好了,坏了就是坏了。我是真的要离开了。下一次,我一定会好好找一个爱我的男生,好好爱他。像爱你一样,但他一定不会像你一样狠心动不动就丢下我。”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又有多少重来的爱只是为了拖延散场的时间。

我们都在改变,又何必感慨从前。

很多人明明知道有更好的活法,有更值得爱的人,有更多的选择,却不得不安于现状,然后在不甘和遥望中度过余生。

其实不必奢求重来,新的篇章有更好的人在等待。

我看过这么一个故事,女孩最后一次给男孩留言:“我等了你三年,足足三年,我一直以为我们可以重来。就在刚刚,你删掉了我们仅剩的一张合照。我想我们不会重来了,愿余生对你好点,我也会重新来过!”

以前听《重来》,她说满脑子想的都是回到那个夏天,重新来过。

最近忽然明白,所谓重来,其实是指如果还有下一次机会碰见所爱,一定不忘初心,一定认真对待,一定不要搞砸,别再奢侈浪费。

一个人彻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

当对一个人的感觉从执着变得无所谓的适合,就像一根崩了很久的弦突然断掉,可能会疼,但更多是舒了一口气,也许是觉得应该更爱自己了。

放弃一个深爱的人后再重来,就好像一篇作文快写完了,但老师却说你字潦草,给你撕了让你重新写一遍。虽然你记得开头和内容但也懒得写了,因为一篇文章花光了所有精力。只差一个结尾,却要从头来过。

已经路过的风景就不要再打听了,与其为已失去而懊悔,不如在拥有时学会珍惜。

“你想看我哭,我偏要笑给你。这是我的倔强和自以为的坚强,从此以后不回头,向前走。”愿我们善良不失锋芒、温柔而有骨气、爱人却不伤己。

第19篇、爱情故事永远也不要爱上有家的好男人

1

朱佩佩爱上老莫的时候,并不是不知道,老莫有老婆有家庭。

老莫,不过是个作家,没有什么名气,也没有钱,至今一家人还住在八十年代建造的筒子楼里,老莫长的也不帅气,不会跳舞蹦迪,不会应酬,在社会面上很木讷,可是朱佩佩喜欢他,朱佩佩觉得,老莫心眼好,人也好。

那时候老莫为一个影视剧修改剧本,和朱佩佩住在一个剧组里,朱佩佩是女二号,青春靓丽没得说,追求她的男人哪一个不比老莫帅,不比老莫有钱?朱佩佩一开始也没有把老莫放在眼里,她稀松哈拉地和老莫开玩笑,还恶作剧地把剧组用的油彩涂抹在老莫脸上。

老莫只是呵呵笑一声,不计较。

后来,剧组在西藏高原拍景的时候,老莫起了很严重的高原反应,可是他还是拖着疲惫的身子去了旁边的民族店,回来的时候,拎回来二包红糖,老莫说,老婆身子弱,听说女人吃了这种红糖能补血补身子。

老莫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温柔,朱佩佩被感动了,她一下子认定,老莫是个好人,和娱乐圈里那些轻浮的浪荡子弟不一样,谁嫁给他,谁会幸福。

朱佩佩开始追求老莫,可是老莫却不同意,老莫说自己有家庭有孩子,自己也老了,更不是大款,不能拖累了年轻貌美的朱佩佩,朱佩佩更加认定了老莫,她混在娱乐圈里这几年,成天看到的不是离婚就是潜规则,还没有看到这么对家庭负责的男人,她觉得,自己找老莫找对了。

朱佩佩说,老莫,我爱你,真的爱你,我可以不要名分的,我也不要钱,我只要你的人。

老莫还是不同意。

2

朱佩佩拿出积蓄,去酒店订了房间,那是三星级的旅馆,一夜三百八十元。

朱佩佩在蓬蓬头下沐浴过后,穿着透明的睡衣,幻想着和老莫见面的场景,幸福地笑,然后她给老莫发短信,说自己在宾馆里等他。

朱佩佩从早晨等啊等啊,到了晚上,老莫还是没有来。

朱佩佩又加了一天的钱,继续给老莫发短信,继续痴情的等。

老莫仍是没有来。

朱佩佩不死心,她能做的就是每天临近十二点,给旅馆续钱,她悲观地想,把我所有的钱都花完了,他要是还不来,我就自杀。

老莫最终还是来了,那是在朱佩佩等到三天的时候,朱佩佩等的快绝望了,就在这个时侯,啄啄啄的敲门声响了起来,这个声音对于朱佩佩如同天堂的乐符,她披着睡衣去开门,见到慈祥的老莫,连日来的委屈化成了春雨,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老莫温柔地拍着朱佩佩的背,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她。

朱佩佩哭完了,她一拉睡衣的带子,睡衣蓦然落在了地上,裸体的朱佩佩像个白鸽子,张着翅膀重新扑在了老莫怀里,她用手指头悄悄解老莫的扣子,此刻老莫的身体就像一个温暖的海洋,朱佩佩这条无家可归的鱼儿,终于寻到了自己的栖息之地。

老莫的身体终于像个锅炉燃烧起来,他抱起朱佩佩,放到了床上,然后无限温存的把自己压了上去,朱佩佩年轻的身体给了老莫激情,他们像老鹰和小鸡一样在床上追逐着,不同的是,小鸡躲远了,老鹰总是会很容易把她捉回来,因为小鸡会自动跑到他的翅膀之下。

老莫很久没有尝过如此活泼泼,又热情激荡的性爱了,妻子毕竟老了,和朱佩佩这样的年轻姑娘做爱的感觉使老莫重新焕发了青春。

朱佩佩迎合着他,像个妖精,他们要了一次又一次,最后两个人从疲惫中

3旅馆的服务人员来敲门,问朱佩佩是不是还续钱,旅馆很高兴有这么一个客户,住了三天了还没有走的迹象。

可是朱佩佩必须要走了,因为她的钱不够了,老莫翻了翻口袋,也就十几块的零钱,每次离家,多疑的妻子都会把他的口袋翻干净,老莫尴尬地笑笑,对朱佩佩说了声“对不起”。

朱佩佩有点遗憾,不过她还是很幸福,因为她终于得到了自己爱慕的男人,这不是最大的胜利吗?

朱佩佩退了房子,在走廊里重新扑到老莫的怀里,老莫抚摸着朱佩佩娇嫩的脸蛋,一边亲一边说,宝贝儿,我爱你。

朱佩佩觉得值了。

4

朱佩佩和老莫相好的事一传十,十传百,终于还是被老莫的妻子知道了,开始的时候,妻子又哭又闹,不依不饶,后来见事已至此,知道越是闹越是于事无补,只好说,我只求你,不要和我离婚,你在外面怎么风流,我都认了。

老莫本来就觉得对不住妻子,妻子这么一说,更是觉得自己罪孽滔天,从此后,把所有的存款,房子还有家产都给了妻子保管,每个月的稿费上缴得更积极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何况朱佩佩和老莫还不是夫妻,没有房子,没有存款,朱佩佩并不在乎,她想,爱上一个好男人,就是一辈子的幸福。

那天,老莫租了一间民间旅店,给朱佩佩发过短信来,说自己在等她。

朱佩佩很高兴老莫开房召唤自己,她也想老莫了,可当她来到客房的时候,还是被旅馆的环境吓住了,散发着霉气的床单被罩,肮脏的枕头和地板,甚至没有洗澡间,老莫不停地道歉说,环境差一点,不过很便宜,我们可以多住一两宿的。

朱佩佩知道老莫的钱都上缴老婆了,尽管有一点点不满,可是当她被这个男人拥抱在怀里的时候,她还是感到了幸福,老莫为了补偿歉疚,今天施展的手段也不少,当快感一波波涌来的时候,朱佩佩觉得只要有爱人在,即使多么恶劣的环境,也是天堂。

可是这天堂的感觉还没维持一分钟,他们就被暧昧的敲门声打断了,外面有个娇滴滴的女声问,先生,你要特殊服务吗?

老莫大声的说,不要!

外面的女人不屈不挠,依然蛊惑说,先生,一个人睡不寂寞吗?别人过夜我收二百,我只要你一百元钱就够了。

去你的!老莫冲着门外咆哮说,我不要,白送也不要。

门外的高跟鞋蹬蹬蹬地回旋在走廊里,走远了。可是没一会儿,门又被撞开了,这一次没有敲门,就闯进来几个彪形大汉,朱佩佩尖叫着,却被对方捂住了嘴,彪形大汉说,我们只劫财不劫色,痛快的,就拿出所有的钱,否则,你们在这地球上是怎么消失的,都不会有人知道。

朱佩佩眼睁睁看着彪形大汉收拾起自己和老莫的衣服口袋,最后却什么也没捞着,几个男人临走时拍了拍朱佩佩的脸蛋,说了句,这么漂亮的妞,跟了一毛钱也没有的穷光蛋。

朱佩佩的心,伤透了,门被重新关上后,两个人都没了意趣,朱佩佩裹着被子呜呜地哭,她不知道怎么混到了这么一个地步。

5

经过了上次的不愉快,朱佩佩隔了很长时间才和老莫去开第三次房,那天,老莫收到了稿费,偷偷给自己留下了一千元,他用这钱,和朱佩佩去开房,他打算弥补上次的遗憾,去正规的旅店。

朱佩佩欣然赴约,可是这一次,还没等两人尽享鱼水之欢,就进来了几个警察来查房,老莫忘了最近是严打时期了,警察要他们出示合法夫妻的证件,老莫和朱佩佩当然没有,所以被警察带走了。

朱佩佩被警察带到了班房,当她看到和自己一起的女人,都是一些袒胸露背的妓女时,她第一次感到了耻辱,老莫的日子也不好过,和另外几个嫖娼的男人也被拘留了。

从班房出来的时候,朱佩佩疯了似的缠住老莫,好像抓住了唯一的救命稻草,朱佩佩哭着说,老莫,我为了你付出的太多了,你知道人家怎么说我吗?说我连鸡也不如,我没有要过你一分钱,可是我想要婚姻,我太没有安全感了……

老莫吸了一口烟,忽然咆哮起来,他说,我为了你,家庭破裂,女儿也不理我,有家不能回,你以为我付出的少吗……

朱佩愕然地听着老莫的牢骚,她没想到,自己会令老莫损失这么大,自己本来什么也不要的,到头来,却什么也得不到了,就连老莫的爱情,也成了虚幻的泡影……

6

朱佩佩做了一个投资老板的情人。那个老板赞助影片的时候,就看上了朱佩佩,追她很长时间了,这次,朱佩佩终于点了头。老板欣喜之下,包了一年的豪华宾馆,一有时间,就来和朱佩佩过夜。

那天,老板去了国外出差,朱佩佩约老莫见面,干柴烈火的两个人,很快就脱光了衣服,老莫狠狠地进出在朱佩佩身体里,愤愤地说,凭什么你过得这么好,朱佩佩,我为了你失去了那么多,你却住进高级的宾馆里,吃香的喝辣的,还有人给你买单……

朱佩佩的眼泪哗哗地流,当了老板的情人,她也从来没有忘记老莫,她所有的包养费都攒着,打算给老莫和自己买所房子,再也不用去开房……

早晨,老莫醒来时,发现朱佩佩光子身子躺在浴缸里,她跷着一条腿,像一只洁白的天鹅,殷红的血在水里蔓延着,发出腥甜的气息,浴室的旁边,掉落着一把发着寒光的匕首……

那把匕首是老莫的,昨天他就是来杀朱佩佩的,老莫恨朱佩佩为钱抛弃自己,可是老莫没想到,朱佩佩会给他二十万元钱,让他买房子……所以,老莫没有拿出刀子……

朱佩佩却拾起了他遗落的匕首,临死前,她对自己说,如果爱情一开始就是个错误,那么永远也不要爱上有家的好男人……

第20篇、爱情故事坏爱情和好爱情原来离得这么近

人们说,如果要找一个人,就肯定能——找到。然而,事实是,如果一个人存心要消失,就无法再找到。世界那么大,茫茫人海,哪里都是藏身之处。更何况,我和沈江这样两地分居、常年靠网络和电话联络的情侣。

不是没有端倪的,都怪我傻。沈江在电话里温柔地说:“宝宝,最近忙一个项目,避免分心我们暂时不要通太多电话。要乖哦!”最后这声甜得如蜜的叮嘱让我变得像个白痴,我乖乖照做了。

终于等得太心焦,我咬咬牙拨通沈江的电话,冰冷的机器女声让我的心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你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再打公司电话,被告知,沈江早在一个月前就辞职了。

设想了种种可能。甚至想,莫非他像电视剧里一样,得了绝症,然后以这种方式悄悄远离,让我少伤心一点。

我恨他。不仅是因为他没有任何交代地消失,更恨的是,之前还那么柔情蜜意地欺瞒我。那种情形,仿佛是从天上一脚踏空就到了地狱,中间没有任何过渡。

不甘心地拨那个永远是空号的电话号码,登陆那个总是空无一物的电子信箱,一直失望。每次上网,盯着那个灰色的QQ头像,心如刀割。

突然有一天,那个一直灰着的头像竟亮了起来。我有些措手不及,愣了半天,才紧张地点开那个头像说:“是你吗?沈江!”

对方说:“你认错人了吧。这个QQ是朋友给的,我第一次用。”

我问他:“朋友给的?你认识沈江吗?”

对方说:“不认识。”

我很生气:“这个QQ号肯定是你们偷的。不是你就是你那个所谓的朋友。”

对方居然很平和:“不会吧?我那朋友电脑水平也不高。”

我懒得跟他理论。我说:“你能不能把这个号码还给我?它是我以前男朋友的,它对我很重要。”

也许,我还抱有一丝幻想吧。这个QQ号是我和沈江一起申请的,如果哪天他良心发现登陆了我还能看到,但如果被盗了,我就连最后的期望都丧失掉了。

老实说,我对要回QQ号不抱希望,没想到,对方很干脆地说:“好啊!要怎么还你呢?”

我说:“你把密码给我,然后下线,就是还给我了。”

很快,一串数字伴着一个笑脸发送过来。

我马上登陆修改了密码,并申请了密码保护。密码是沈江的生日,密码保护问题是我们俩相恋的纪念日。即使有一天沈江要登陆,猜不出密码,也可以凭借密码保护问题猜到答案。

刚设好,有申请验证的消息,我一看,验证信息里写着:“我是刚刚送还你QQ的人。”忍不住莞尔一笑,通过了他。不知道是因为要回了号,还是因为其他原因,总之我难得的心情大好。

有一搭没一搭地开始聊起来。居然十分投缘,下线的时候我还忍不住笑。真是奇特,我居然跟一个疑是小偷的人认识并聊这么投机。

再上线时又碰到他。每天他都笑脸盈盈地跟我打招呼,给我讲一些好玩的段子和一点都不好笑的冷笑话。

日子渐渐温暖起来。我开始依恋每天和他的网上交流,习惯他逗我开心,陪我忧愁或快乐。想到沈江,我内心还是会有隱隐的痛,但我已开始有越来越多的欢笑。正如大家说的,这个世界,谁离开谁,其实都能活下去。

后来,他说:“我想去看你,可以吗?”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我有点害怕,但他不等我回答就下线了。

我们见面了。他是一个斯文干净的年轻男子。最让我震惊地是,他认识沈江。他说,沈江带着他的女朋友离开了。他盗了沈江的QQ号,本来是用来对付他们俩的,结果还没想好对策,他遇到了我,并且喜欢上了我。

简直让人目瞪口呆。但他后面的一句话打动了我。他说:“我来,就是要诚挚地道歉和表白。在网上看到一句话,说好的爱情是通过一个人看到整个世界,坏的爱情是为了一个人舍弃世界。我们,不要浪费时间去恨谁了吧?告别坏的爱情不是什么损失,不如我们一起迎接好的爱情!”

我说:“好,那我们试试吧!”

第21篇、爱情故事她是我心里最蓝的天

1、心疼钱,却不心疼力气

那一阵,妈来电话说:老爸的同事淘汰了一台VCD送她了,搬回家看着,可清楚了。想看啥看啥,终于可以看我喜欢的二人转了。只是家里那台电视总是闪,不过能听声就行!

我纳闷,问:不是春天邮去三千块钱叫你换新彩电的吗?

她沉吟了片刻说:那钱,我攒着呢,留给你结婚用。

我很生气地嚷她:我结婚不用你操心,给你钱就是让你花的,攒什么攒!

妈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喃喃地说:你在外边也不容易,我和你爸啥忙都帮不上……

我心里一酸,听不下去了,忙说了几句我一切都好,长工资发奖金之类的好消息,挂了电话。心里满是酸楚。

在城里挣扎着生活下去并不容易,自己顾得上自己就很不错了,所以在城里住了几年了,给她的钱也只是一点点。

那次回家时,妈洗衣服,也不知怎么的,就把一张一百块钱给弄丢了,屋里屋外地找,牙也痛了起来。尽管我一再说,妈,丢就丢了,就一百块钱,可是她还是上火了。

晚上,我听到妈在屋子里辗转反侧,是啊,节俭了一辈子的母亲,怎么能不上火呢?我上大学,每次走时,妈总是给我超过生活费的钱。我不要,妈就说;穷家富路。

晚上耍赖和妈住一个屋,看见妈穿的是一件露了很多眼睛的线衣,那些破洞是自然磨的,精薄了,袖口领口已经飞边了。我的心里很难过,在学校,一百块钱一转身就花了出去,连个影也找不到。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来,走到院子里,把钱塞窗台下的墙缝里,然后回到屋里。听着妈妈那屋有了动静,我就起床,帮妈扫院子。然后假装不经意看到墙角里的钱,喊妈:钱在这呢!妈跑过来,一遍遍地说:咋就弄这来了呢,我昨晚一宿没睡好,这岁数大了……我的心里有软软的伤。

妈就是这样的人,心疼钱,却不心疼力气。

2、你能好,比啥都强

小时候,我是村子里最孱弱的男孩,总是这病那病的。那年冬天,村子里传说南面的山里来了个大仙,只要心诚就可以抓到灵药,吃了包治百病的。妈兴冲冲地回来说:这下咱家宏儿可有救了。他爸,你去求那仙药回来!

当乡村教师的爸自然是不肯去。那是封建迷信,愚蠢的人才相信。妈却固执地说:我不管啥迷信不迷信的,只要我儿子的病好了就行。爸说服不了她,也只好任由她去了。

第二天半夜,妈带着一身寒气进了门。脸色苍白,脱鞋时,爸帮她使劲地拽,那鞋就像是长到了脚上。爸说:该不是冻坏了吧!

妈的声音里却跳动着快乐:这下宏儿该好了。那药,我跪一大半宿才求来的。

爸对着灯,仔细看酒瓶里的“药”。然后眯着眼对我说:宏儿,这真的是仙药,你吃了就会好的。冲你妈这诚心劲,咱这病也一定能好。

她捧着一只热水杯,在我旁边笑,仿佛看到我的病真的就好了。她说:宏儿的病能好,比啥都强。

她的脚自打那冻伤了后,每到冬天都会像猫咬一样痒。爸心疼她,她说:这有啥,宏儿没病没灾的,比啥不强?

在她心里,只要我好,比啥都强。一直是这样。说也奇怪,自从那年喝了妈求来的药,我的病竟然奇迹般地一点点好了起来。

很多年后,我问爸是不是真的求来了仙丹。爸说:啥仙丹,你妈不懂,那大仙是为骗点钱。冬天把劣质的酒放到外面冻,杂质就会凝结出来,你妈把那当成仙药了。我在心里说:世界上的神灵就是一颗当妈的心,母爱是最好的仙药。

3、与人斗其乐无穷

妈脾气不大好,总爱与人吵嘴。小时候,别人家的小孩子不懂事,骂我病秧子,妈必定领着我,打到那家门前,大声嚷着:怎么有人生没人教呢?那时,我羞得只想钻进地缝里。觉得妈这样吵,很让人看不起。

那些女人明着给妈道歉,背地里说:装什么装,不过是想做给大家看,想闹个好名声。妈听了,回头就问:我儿受欺负了,我做给谁看?

女人们不再说话。妈领着我走得风风火火。

长大些了,觉得她那样挺丢脸的。别人的妈都温柔着呢,她怎么就那么没文化呢?

我说她:你一个女人家,成天吵吵嚷嚷,给儿女留点脸行不行?那时妈正粗门大嗓地站在单位门口骂领导,因为那领导不肯让妈替老爸值班,老爸的腰实在受不得寒,而家里又不能没有这份工资收入。

我在众人面前说了妈。妈红了脸,破例没吭声,转身往家走去。我跟在后面,心里翻江倒海,依妈的脾气,回家一定是给我一顿臭骂。

可是回到家,妈洗米做饭,一声不吭。我不安地看她的脸色,却看不出半点恼怒,只是她有些失落,偶尔会愣愣神。睡觉时,她说:宏儿,妈是不是特别没女人样?

我点了头,又赶紧摇头。我说妈,我知道你是刀子嘴,豆腐心。她拍着我的头笑了,脸上很多皱纹,但是,笑得很好看。

第二天,妈早早起来,又站在了父亲领导家的门口,大声地吵着:我们一家五口都等米下锅呢!我比他爸能干!凭啥不让我替?

跟在后面的我眼泪倏地就流下来了。我抹了把眼泪,悄悄地离开。她就是那样心直口快的人,不让她说,窝到心里,会窝出病来的。况且,妈从来就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4、妈说:你们好好的,我啥都不求了

我娶妻,接妈来家住时,我做好受夹板气的准备。依她那性格,天雷地火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因为钱,因为看不惯而引爆导火线。

可是我想错了,她来了,处处低眉顺眼,陪着小心,搭着笑脸。偶尔没拢住嘴说了不该说的话,赶紧先看儿媳妇的脸。

我纳闷,难道妈真的改了脾气?

可是跟她出去买菜,到了菜市场,她又恢复了从前的样子,粗声大嗓,斤斤计较。

回家的路上,我问她是不是在儿子家里呆得不习惯,她停了停说:你们好好的,我啥都不求了。

我转过身,泪流满面。妈真的老了,学会了妥协,学会了看儿子媳妇的脸色。

其实我很想看妈意气风发与人吵架其乐无穷的样子。那说明妈还年轻,还有很多事看不惯。

妈要走时,我偷偷给妈塞钱,妈看也不看就塞回给我。

你们都好,我还要钱干啥?还真把你妈当成老财迷啦?我笑,说:不是喜欢数钱嘛,那就拿着数着玩呗!

妈说:你别学外面那些男人,花天酒地的,左拥右抱的。你媳妇人挺好,你要好好和她过日子。你们都好好的,我这辈子就知足了,我啥也不求了。

你们不知道的是,她不是我亲妈。母亲生我时难产过世了。我满周岁时,她进了我家。为了我,她一辈子没有要自己的孩子。

你们还不知道的是,她从没把我当成不是她亲生的孩子。所以,她对我好,也骂我,管教我。我也从没不把她当成亲妈。

人家说,小鸡出生时,第一眼看到什么,就把什么当成母亲。我的记忆里,全是她满满的爱,她用她的方式爱我,毫无保留。有这样的妈,我多幸福。

那晚,我和妈聊了很多很多话。原来妈的心里装了那么多事,原来在妈心里,我就是她的天。为了这片天,她要算计每一分钱;为了这片天,她信了神拜了仙;为了这片天,她才会在人前冲锋陷阵。她用最庸俗的方式爱着我们,这便是她最简单的哲学,直到她成了我头上最蓝的一片天……